南方日報:鹽改要推動政企分離

王慶峰

2018年01月18日08:23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鹽改要推動政企分離

  鹽業體制改革已滿“周歲”。回頭看,可謂喜憂參半,仍有待更大力度改革突破。

  長期以來,傳統鹽業管理模式備受詬病的原因有三點:一是產、運、銷等環節實行嚴格管制,產要生產証,運要准運証,銷要批發証﹔二是實行產銷隔離、區域限制,生產者不能參與銷售,區域之間不得流通﹔三是政府定價機制。結果是:生產企業不能直接參與市場,導致打造品牌及創新積極性不高,同質化嚴重﹔批發企業“皇帝女兒不愁嫁”,富余人員多、效率不高,服務意識普遍不強﹔銷售者沒有選擇,產品隻能是那幾樣。總之,無論供給質量還是供給效率,都遠不能滿足消費者的多元化需要。對此,國務院2016年4月印發了《關於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希望通過改革來強化鹽業資源有效配置,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

  從效果看,市場定價機制貫徹得最好,傳統專營條件下的高利潤率已不復存在,開放產運銷取得重要進展,鹽企可以“一條龍”式參與各種環節。至於打破區域限制,則稍顯滯后。過去一年,多地發生了“扣鹽事件”,甚至出現鹽企狀告地方鹽務局的案例。究其原因,在於政企沒有實現徹底分離,仍然存在地方保護主義。按照發改委的要求,2017年底,各省(自治區、市)應完成鹽業主管機構與鹽業公司的分離,徹底打破食鹽不得跨省經營的地方保護屏障。但在很多案例中,“扣鹽事件”的主角都是鹽務局,反映了其作為改革對象的不適感。此外,鹽務局可下設到縣區一級,事關很多人的飯碗,破局難度可想而知。

  政企分離、各司其職,鹽業改革進程才會加速。早在2017年5月,31個省(自治區、市)已全部出台改革實施方案,力圖推動建立新的鹽業監管體制。其中,實現政企分離的一個切入口,就是撤銷鹽務局,保留管理職能,並入其他部門。例如,山東就出台改革措施,明確將原由鹽務局承擔管理和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分別劃給該省經信委和食藥監管局。另一個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四川省,對鹽務局的行業管理職能、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職能、執法職能等分流,保留省鹽務管理局的牌子,在省經信委挂牌,按照“考調招錄一批、離崗待退一批、培訓轉崗一批、協商解除合同一批”的方式,對現有執法人員進行分流安置。凡此種種,都將政企分離的重心放到鹽務局上,通過進一步裁減和分解功能,有助於打破分區壟斷,真正實現自由競爭。

  改革的成效已初步顯現。一年來,受益於政企分離的不斷推進,“食鹽被扣”的消息在逐漸減少,“臭腳鹽”風波也逐漸平息,而超市裡的不同品牌卻多了起來,促銷手段也多種多樣。如果說,鹽改第一年的主要目的是實現政企分離,2018年的主要內容就是鹽業重新調整和市場重新洗牌。我們期待這樣的場景。

(責編:董俊彤(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