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把幼托教育盡快提上日程

王慶峰

2017年11月16日08:51  來源:南方日報
 

近日,北京市教委發布《北京市學前教育社區辦園點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試行)》,提出依托街道和鄉鎮,由個人、單位和社會組織承辦,盤活轄區內閑置資源,設立一批學前教育社區辦園點。不過,該文件所指的對象是3-6歲兒童,此前引起關注的0-3歲不在其列。在某種程度上,這反映了幼托教育的真實處境:3-6歲的幼兒園教育日趨完善,6歲以上義務教育已全面普及,但3歲以下卻被相對忽視。

一般認為,幼托教育從屬學前教育,專指3歲以下兒童的托管服務和學前教育。上世紀有一段時期,隨著大量婦女外出就業,曾出現大量托兒所以滿足家庭的“照顧性需求”,后隨著幼托機構裁撤,承擔社會照顧的責任又回到家庭。彼時,一個孩子由雙方家庭照顧,代際支持資源尚豐富有效。但隨著“二孩時代”到來,傳統家庭照顧模式出現難題:首先,現代社會大多是職業女性,而大部分省份婦女產假是6個月,孩子半歲后,母親產假隨之結束。其二,由於晚婚晚育推行,作為父母看護的主要支持方式,也不得不面對老齡化的沖擊,況且,很多80后、90后也不認同老一輩的育嬰觀念。其三,去年以來,累積生育勢能逐步釋放,高齡孕產婦比例有所增高,家庭照顧的壓力陡然升級。調查數據顯示,88%的上海戶籍家庭需要托育服務,而全國有幼托需求的孩子多達3000萬。相形之下,幼托教育資源嚴重短缺。

縱觀一系列事件,幼托教育的真正難點在於它不獨與“教育”有關,而是牽涉甚廣。比如很多家長不放心把孩子托付他人,因為現行法律還沒有“虐童罪”,制度環境不完善。還有,“托管服務”既與民政有關,也與教育有關,更與婦聯相關,誰是幼托教育的主管部門?2012年,教育部發布《關於開展0-3歲嬰幼兒學前教育試點的通知》,被視為“托兒所”重返公眾視野的開始,但要成為公辦幼托機構,要經過地(市)人民政府同意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另外一條路是民營資本介入,機構在工商或民政注冊取得營業執照只是第一步,還需要到衛生計生委進行登記備案,再取得公安、衛生、食藥監、物價、住建等各部門允許,並要合法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証。從大多數企業隻能委托婦聯等機構的情況來看,這一行業存在較高的准入門檻。

國外已有不少辦幼托教育的成功經驗。比如丹麥施行公共托育服務,有許多私人日托中心、綜合年齡小組等機構,國家保証從業者質量,經過嚴格訓練和評估后聘用﹔加拿大施行家庭式托育,在取得法定執照后,教育部設立標准,包括基礎設施、托育與安全、職員質量、職員與兒童的比例等﹔美國托幼形式比較豐富,根據家庭和地方情況不同,有些孩子被送到日托或幼兒園,有些進入學校開設的學前班,有些則留在家裡由親人或者請人幫助照看。綜上,有許多可借鑒的地方:大力發展公共幼托機構,明確相應的主管部門,像辦幼兒園一樣去辦托兒所﹔支持民營幼托教育,動員社會力量共同建設,但從業標准應該更嚴格,特別是從幼師資格中分離出托育方面的專業資格,輔以機構培訓,置於全程監管,消除父母的擔心,保証幼托的質量。

“幼有所育”是關系到“謀民生之利、解民生之憂”的重要話題,其中的幼托教育更關系到很多人的現實需求,希望能盡快被提上議事日程。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