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旅行社“失聯”暴露行業風險隱患

豐 收

2017年09月01日07:48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旅行社“失聯”暴露行業風險隱患

  旅行社提前收取款項進行投資盈利,再返還消費者押金。這一旅游金融模式存在極大風險,但現行法律法規對此缺少規范,由此造成監管缺失

  北京青揚五洲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稱青揚五洲)人去樓空,不少趕來咨詢或投訴的游客都吃了閉門羹。8月30日,不少被欠款的消費者告訴記者,“青揚五洲突然停業關張,現在處於失聯狀態,甚至辦公資產已被員工搬空作為工資補償,害苦了我們這些游客。”據不完全統計,涉及人數達數百甚至上千,涉案金額巨大。目前,游客已經陸續報案(8月31日《北京娛樂信報》)。

  旅行社“失聯”事件發生過多起,這次或許是最嚴重的一起事件——涉及人數眾多,涉案金額巨大。綜合相關報道來看,受害者中既包括消費者,也包括該旅行社員工。消費者的損失是已經交納的押金和旅游費用無法拿回,員工的損失是被拖欠兩個月的工資。如今,很多消費者已選擇報案,期待警方能夠早日找到“失聯”的企業高管,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

  這一事件剛被曝光,很多詳情還有待披露。就目前媒體報道的信息看,該事件至少暴露出國內旅游行業存在的三大風險隱患,值得我們高度警惕。首先,部分旅行社不恪守誠信守法經營的為商之道。近年來,旅行社“失聯”事件已發生多起,而每一起事件背后都有一批受害者。這說明部分旅行社管理人員既沒有職業道德,也缺乏法律意識,最終卷走消費者錢款而一走了之。

  其次,部分消費者也缺少風險防范意識。多起類似事件發生后,國家旅游局去年對出境游保証金進行過規范,比如規定“簽訂由旅行社、旅游者、銀行參與的出境游保証金三方托管協議”。如果游客都要求按規定操作,旅行社應該難以卷走押金。另外,青揚五洲還銷售理財產品,很可能沒有相關資質,如果消費者事先擦亮眼睛,或許不會購買它的理財產品。

  更重要的是,法律監管缺少應有防范。雖然現行旅行社條例規定,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存入質量保証金20萬元﹔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增存質量保証金120萬元。但從這一案例來看,這點質量保証金遠遠不能彌補旅行社“失聯”帶來的損失。是否有必要提高質量保証金標准?

  此次事件與不久前發生的海濤旅游“押金旅游”事件還暴露出同一個問題,即旅行社提前收取款項進行投資盈利,再返還消費者押金。這一旅游金融模式存在極大風險,但現行法律法規對此缺少規范,由此造成監管缺失。用旅游專家的話說,這種模式尚處於模糊地帶,缺乏有效監管。若不及時完善法規、強化監管,不排除“押金旅游”事件還會繼續上演。

  此外,這一事件或涉及多種違法。比如青揚五洲“失聯”沒有履行合同,涉嫌違反合同法。有法律專家還指出,有可能存在無証經營、非法集資、詐騙等問題,涉嫌違反刑法等法律。顯然,這對其他旅行社是一個警示,對旅游監管者也是一個提醒。不過,最終能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還取決於能否找到“失聯”的旅行社高管。

  日前發布的《中國國內旅游發展年度報告2017》指出,國內旅游市場繼續維持12%以上的高速增長,預計2017年國內旅游收入達4.4萬億元。旅游已經成為很多消費者的重要生活內容,但其權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值得我們反思。另有報告預測,互聯網旅游金融服務將成為帶動旅游市場增長的主要力量。筆者認為,對其監管的腳步不能滯后於旅游金融發展的腳步。

(責編:黃雨(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