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不能僅從招聘入手打擊傳銷

張海英

2017年08月16日08:40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不能僅從招聘入手打擊傳銷

  整治傳銷需要“專業力量”的介入。如果缺少某方面的“專業力量”,那麼在打擊某些特殊專業名義下的傳銷,可能力度就不夠

  近日,國家四部門印發《關於開展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從事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決定開展為期三個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傳銷活動專項整治行動。通知要求,對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求職人員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堅決鏟除﹔加強對重點招聘平台的排查,壓實平台企業的責任(8月15日《山西晚報》)。

  盡管我國打擊傳銷一直在行動,但“李文星案”以及最近接連曝出的傳銷案件,把公眾對於整治傳銷活動的呼聲提到了一個新高度。不過,近來都是地方主動打擊傳銷,雖然力度不小,但輿論擔心傳銷會從嚴打地區向寬鬆地區轉移。而這次國家部門統一部署,可防止傳銷人員逃竄,形成有效打擊。

  從此次《通知》的要求來看,整治很有針對性。因為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是傳銷組織誘騙求職人員的常用手段之一。李文星就是因為在招聘網站上找工作,最后落入傳銷陷阱而丟了性命。有針對性地打擊傳銷,既能震懾傳銷組織,也能教育求職者,可避免“李文星案”再次上演。

  不過,針對性整治也存在弊端。因為傳銷組織即使不能再以“招聘”“介紹工作”的名義誘騙他人,還會採取其他名義進行誘騙。比如不少傳銷組織曾以珍寶幣、百川幣等“數字貨幣”為名誘騙他人,不排除其今后還用類似招數。尤其是一些傳銷組織也在借助互聯網不斷“發明”各種新型傳銷。

  近日,湖南常德市公安部門就成功破獲了“中券資本”“國盟資本”特大網絡傳銷案。這類傳銷是打著“資本証券化”的名號誘騙他人。在“扶貧”成為社會熱點后,警方最近打擊的“善心匯”則是以“扶貧”為幌子的新型傳銷騙局。由此可見,傳銷也在不斷演變和升級。

  如果整治僅僅針對“招聘”名義下的傳銷,很可能效果很有限,滯后於傳銷演變。比如說,打擊“資本証券化”名義下的傳銷,需要金融監管部門助力,但四部門中並沒有金融監管部門﹔再如,“善心匯”式傳銷恐怕需要扶貧部門介入,但這次治理也缺少扶貧部門參與。

  也就是說,整治傳銷需要“專業力量”的介入。如果缺少某方面的“專業力量”,那麼在打擊某些特殊專業名義下的傳銷,可能力度就不夠。同時,傳銷組織也可能尋找整治漏洞進行下手,比如整治行動缺少某個部門介入的話,在傳銷組織眼裡,這可能就是空隙和“商機”。

  因此,打擊傳銷應盡可能多些部門參與,如此方能動員更多力量,壓縮傳銷滋生、發展的空間。當然,整治傳銷最關鍵的手段還是“嚴刑峻法”。而目前我國刑法對傳銷行為定罪門檻偏高,難以對絕大多數傳銷人員治罪,令眾多傳銷人員有恃無恐。所以,必須加大刑罰力度,從法律條文到法律執行都要從嚴從重。

(責編:黃雨(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