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用法律強化對國歌的尊重

肖 華

2017年06月23日08:20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用法律強化對國歌的尊重

  國歌是一個國家民族氣質和精神面貌的綜合體現。多年來,國歌所承載的愛國情懷、憂患意識和奮勇前行的民族精神,一直激勵著無數國人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把我們的血肉,筑成我們新的長城!……”每當國歌響起的時候,都會讓人心潮澎湃。6月22日,國歌法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初審,對奏唱國歌的場合、形式、禮儀以及相關監管和法律責任等問題分別進行了規定,這再次引起人們強烈反響(6月22日中國新聞網)。

  國歌是嚴肅而厚重的,總能直抵人的心靈深處,激發無窮的力量。當奧運健兒奪得金牌,賽場上奏響國歌時,多少人流下了激動的淚花﹔當參加升旗儀式,看著國旗隨著國歌聲冉冉生起時,多少人血脈僨張,愛國之情油然而生。國歌是一個國家民族氣質和精神面貌的綜合體現。多年來,國歌所承載的愛國情懷、憂患意識和奮勇前行的民族精神,一直激勵著無數國人。

  但是我們也看到,社會上也出現了不尊重國歌的現象。例如,有的商業機構為了擴大宣傳影響,竟然使用國歌,甚至隨意改變國歌速度、音調﹔有的人竟然把國歌作為自己的手機鈴聲﹔更讓人不可容忍的是,有的竟然在婚喪活動中播放國歌。出現這樣的現象,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對國歌的尊重。有的人認為法律上沒有規定怎麼使用國歌,既然法不禁止皆可為,怎麼使用國歌都行。有的人沒有認清國歌的嚴肅性,認為改變一下國歌,可以顯示自己的才能,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國歌是一個國家的象征,一個不尊重國歌的民族將會是一個失去希望的民族﹔一個不尊重國歌的人也是一個很可悲的人。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國務院出台了《關於規范國歌奏唱禮儀的實施意見》,對於演奏場合和禮儀進行了規定。但其由於不是法律,只是規范性文件,因而發揮的作用受到限制。現在正在審議國歌法草案,這是要用法律的約束力規范國歌使用,從而讓國歌的尊嚴受到法律保護。

  世界上很多國家都立法保護國歌,保証國歌得到應有的尊重。俄羅斯、加拿大、馬來西亞等國家制定了專門的國歌法,而日本、新加坡、緬甸、菲律賓等國則將國歌與國旗、國徽等國家象征一並立法進行規范。美國的菲爾普斯是奧運史上榮獲金牌最多的運動員,但由於他在領獎台上從未跟著美國國歌一起哼唱,引發了美國媒體的尖銳批評。在羅馬尼亞,有歌手公開演唱國歌時改動歌詞,被處以罰款。

  當然,為國歌立法還可以很好地發揮教育功能。當不規范使用國歌的情況少了,國歌有了更多的嚴肅感,那麼就必定會感染更多的人。

  現在很多人對國歌缺乏應有的尊重,把國歌當作流行歌曲甚至是商業歌曲,是因為他們不懂得國歌蘊含的意義和作用。如果有了國歌法,就可以讓他們看到國歌和國家、國徽一樣,神聖不可侵犯。

(責編:劉琨(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