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專業“差一個字都不行”的大問題

張東鋒

2017年06月22日08:10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專業“差一個字都不行”的大問題

  專業“對口”這個詞大家並不陌生。在如今這樣一個社會分工高度發達的時代,由專業的人來干專業的工作,大抵沒人會反對。不過,最近有兩則報道,涉及公務員考錄過程中報考者專業與用人單位開列單位的“對口”爭議,頗耐人尋味,理應引起重視和反思。

  一則是,今年3月參加山西省呂梁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劉某某,因畢業証專業是“世界史”而不是招聘計劃要求的“歷史學”,雖然在筆試中脫穎而出,卻在面試資格復審時被認定為“填報虛假報名信息”,結果一度被取消面試資格。還有一則是,去年參加了江蘇省徐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紀某,臨近錄用公示,被當地人社局審查發現,其研究生畢業証上的“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屬於“中國語言文學類”,不是“中國語言文學”,最后因“一字之差”而失去了苦苦追求多年的進入“體制內”的機會。

  網絡上流傳的一則題為《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十大常見誤區》的帖子中,其中一條就討論到“專業嚴謹”的問題。從考錄雙方供需“對口”的角度,有時候“一字之差”確實有“天壤之別”,就好像帖子中列舉的“環境工程”與“環境科學”,無論專業內容還是實際應用都不是一回事兒。然而,要較真“世界史”算不算“歷史學”、“中國語言文學類”與“中國語言文學”的實質差異,恐怕隻能像審查者那樣搬出“跟報考要求專業不一致”來辯解了,因為至少在教育部的學科專業目錄裡,兩位碩士畢業的報考者所學專業的所屬一級學科,都是符合招聘要求的。

  人們不能從兩則報道的片言隻語中去揣測審查單位拒絕報考者是有意刁難,因而相信這是考錄過程中“規范操作”“嚴格程序”的結果,畢竟紀某報考的用人單位徐州市城鄉建設局還專門為此向人社局打了報告,“懇請領導予以商榷”,而呂梁相關方面在媒體報道后也及時介入調查糾錯,恢復了當事考生的面試資格。問題是,正如前述網帖的“溫馨提示”從另一個側面印証的,類似現象遠非個案。所以,更應該追問的是,教育部專業目錄與公務員考錄專業不時出現的這種“不對口”沖突,是否引起了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或者說,在既有規定之下,考錄單位是否在工作細節上還有待完善?此其一。

  其二,是事件的處置層面。在兩起案例中,多少有些令人看不明白的是,兩位報考者都通過了筆試審核,“走得更遠”的紀某幾乎隻差了“臨門一腳”,前后如此矛盾的“資格審查”結論,最終隻能由當事人承擔全部后果,這樣的處理是否公平?特別是在紀某的遭遇中,當他拿出作為上一級的江蘇省招考要求作為佐証時,當地人社局卻反而強調按地方目錄來執行,一句“規定就是這樣子的,我們也沒有辦法”,就推脫了主管者和審核者的雙重責任,這樣的做法又是否妥當?

  第三,是公務員考錄的專業“對口”問題。前面已經強調,專業“對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無可否認,然而在每年公務員考錄涉及的林林總總門類裡,這樣的“對口”操作層面落實到什麼標准、執行到什麼程度,顯然是需要不同部門根據招錄崗位性質和需求來權衡確定的。那麼,對那些綜合事務類、文字類的崗位,究竟是應該側重專業限制,還是要注重綜合能力?是否一定要強調“科班出身”,甚至“專業一致”?又該如何讓公務員考試真正符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讓德才兼備者脫穎而出?

  “差一個字都不行”看似只是報考者的專業是否和要求一致之爭,折射的卻是公務員考試執行的細節規范與完善,以及相關部門選人用人的理念和態度。據報道,紀某申訴繞了一個大圈,如今又回到了原點,“還是不知道到底誰該為此負責”,縱然其最終討到了說法,也未必能回到當初。我們不希望事件折射的一系列問題,經過一輪又一輪的關注討論后,最終還是在原地打轉。

(責編:劉琨(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