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歷史建筑的文化持有者到底是誰

姚華鬆

2017年06月13日07:57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歷史建筑的文化持有者到底是誰

作為整體的市民文化自覺和地方認同感,是由作為個體的情感依戀集合而成的。對於此類房屋,業主到底可以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需要更明晰的界定。

最近,上海靜安區巨鹿路888號優秀歷史建筑遭拆除一事引發廣泛關注。事件原委是90后年輕女業主對房屋進行拆除並實施改造工程,媒體報道后,政府相關部門責令其立即停止改造。

目前看,事情呈現“一邊倒”的局面,輿論對業主的質疑大致有以下角度:一、對自家房屋進行大規模改造,不能排除藉由房屋的公共文化屬性達到個人財產增值目的的嫌疑﹔二、雖是在改造自家房屋,但該房屋是政府認定的“歷史建筑”,缺乏基本的報備程序﹔三、業主不隻破壞了自家房屋的形態結構,還破壞了房屋所在地段12幢歷史建筑群的整體風貌。

其實,事件的發生、發酵和演化過程也不盡這般單純,還摻雜了其他因素。比如,這房子地處原法租界,由知名設計師設計,解放前屬名門望族所有,一個90后女孩怎麼買得起這麼貴的房子?業主目前人在國外,應該受過相對良好的公民教育,有基本的歷史文化保護意識,怎麼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呢?

這幾天各種討論進一步增進了民眾的歷史文化自覺,夯實了市民社會基礎,以“人民的名義”戰勝了少數“精致的利己主義者”。喧囂終歸於平靜,然而事件背后的一些議題仍然發人深思。

首先,房屋固然是“歷史建筑”,但業主終究是房屋所有人,應擁有對該房屋的合法處置權限。進一步說,業主花大價錢購買此地產,既享受和消費了其環境及象征,也承擔了打理、維護“歷史建筑”的責任,正是業主和建筑之間的情感依戀和日常生活交往延續了歷史建筑的“保護性實踐”。作為整體的市民文化自覺和地方認同感,是由作為個體的情感依戀集合而成的。對於此類房屋,業主到底可以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需要更明晰的界定。政府是不是可以對業主進行適當的扶持,比如對房屋正常維修給予政策優惠?

其次,歷史建筑背后的文化價值有無層次性和主次之分?建筑年代久遠、建筑風格精湛(地域特色)、建筑人文氣息濃厚(名人故居)、建筑時代指向重大(重大的劃時代意義)等諸因素,到底哪些因素主導?倘若作為文化表象的建筑有主次,是不是意味著文化內涵也有高低之分?我們熟知的城中村,包括祠堂、廟宇內在的“違拆違建”此起彼伏、屢見不鮮。不能隻重點保護老城區的建筑而疏忽外圍地區的建筑,也不能隻保護認定的建筑而忽視非認定但一樣重要的建筑。

其三,歷史建筑最大的價值在於其“真實性”(authenticity),其魅力在於特定情境下的時空再現。歷史建筑是承載各種生活方式的精致容器,是社會成員追溯和追思的記憶連接,具有不可復制性,因而彌足珍貴。問題是,我們應該如何維持這種真實性?難道隻能原封不動,任其自然損耗乃至垮塌,然后“修舊如舊”?“長生不老”“永生建筑”似乎也有悖於真實性吧!筆者以為,真實性應該是基於建筑生命史視野下的真實性,而不是打造和修復后基於文化展演的真實性。位於台灣南投縣集集鎮的武昌宮經歷了台灣“9·21”地震,至今保持毀損原貌,未做修復,供世人瞻望祭奠,個人比較欣賞這種尊重事實的真實性。

在很多大城市的老城區,一些有豐富歷史底蘊和文化氣息的街區在城市發展大勢下面臨尷尬:歷史文物保護專家和文化學者提倡對街區進行保護,禁止開展商業開發﹔普通市民也支持保留傳統街區﹔而利益攸關的當地居民則普遍期待城市更新,以便獲得高額補償。最后,政府的方案更多傾向於局部拆除改造、局部保留延續。我們不禁要問:類似街區、類似建筑的文化持有者到底是誰?面對市場化、現代化和世俗化的浪潮,以及日漸碎片化的社會現實,歷史建筑的命運何去何從,值得深思。

(責編:劉琨(實習生)、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