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女性無差別就業須合力推動

左崇年

2017年03月08日08:37  來源:北京晨報
 
原標題:女性無差別就業須合力推動

破解女性就業歧視,非一方之力、一時之功,還需社會各方齊心協力,給女性營造一個更公平、自在、舒適的“無差別”就業環境,迎來女性體面就業的春天。

又到了三八婦女節,職場女性的就業話題再度受到關注。智聯招聘6日發布的一則報告顯示,超八成女性認為在就業中存在性別歧視,其中,超兩成女性認為在就業中性別歧視嚴重。此外,72%的受訪者表示自己的直屬領導為男性,隻有28%的受訪者表示領導為女性。(3月7日中新網)

“超八成女性認為在就業中存在性別歧視”這是社會的尷尬。此前全國婦聯一項調查顯示,高達86.6%的女大學生受到過一種或多種招聘性別歧視。56.7%的被訪者在求職過程中感到“女生機會更少”﹔91.9%的被訪者感到用人單位存在性別偏見。按說,社會在進步,男女平等,為什麼在21世紀的今天,女性就業歧視現象依然存在。筆者以為難在以下“三難”。

難在生理差異、傳統觀念、生育沖突,難在用人單位的利益博弈佔了上風,難在法律保護疲軟不給力。女性的就業權利是女性的基本人權之一,受到法律保護。《憲法》、《勞動法》、《婦女權益保護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中都有相關條款保障女性就業權。在以往的法律政策中,也有類似“不得以性別為由拒聘婦女等方式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內容,但是在現實中遭遇尷尬,由於缺乏可操作的具體措施,一些用人單位設立人為的門檻,對“不適合女性崗位”界定的模糊,或“編個理由”就被“不適合”擋在門外。

因此,破解女性就業歧視,非一方之力、一時之功,還需社會各方齊心協力。首先要破除舊觀念,消除性別歧視。作為企業和用人單位來說,應盡社會的“有限責任”,而不是一概不買賬。全社會要亮起反歧視的正義之劍,要讓那些歧視女性的企業承擔相關責任,不然,反就業歧視就會永遠停留在紙面上,而女性平等就業之路也注定不會平坦。同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勞動力市場的督查,對就業歧視要給予嚴厲的懲處,同時,要對年輕女性進行宣傳,告訴她們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總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給女性營造一個更公平、自在、舒適的“無差別”就業環境,迎來女性體面就業的春天。

(責編:楊建楠(實習生)、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