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快遞用車,既要基於行業的交通需求,賦予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又要立足公共安全和城市交通的實際,給予必要的管理與規范,做好立法、規范、服務三篇文章
“雙十一”的快遞在路上,但承擔90%末端派送量的快遞電動三輪車仍未獲合法身份。記者統計發現,目前,多地已採取為合規快遞三輪車備案貼牌等方式,與交通部門統一管理。但多位專家稱,快遞三輪車身份能否合法,出台統一的國家強制性標准應為前提(11月14日《新京報》)。
快遞三輪車真正的困境還是交通適法瓶頸。快遞三輪車是小運量、全通行、低成本的綜合選擇,但是它給城市交通的確帶來了很多難題。一直以來,電動車或者機動三輪車都不在城市合法的交通工具之列,因此,快遞更容易在“禁摩限電”中受到沖擊。前不久深圳開展“禁摩限電”集中整治,4家快遞企業近八百輛快遞三輪車被扣押,近五十名快遞員被拘留,而河南鄭州的快遞員甚至開始用板車拉貨配送。
而之於快遞業,快遞收投的交通工具,一直沒有得到明確規范。快遞行業需要扶持,也要管理和規范,快遞行業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反映了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其間也不乏野蠻生長給社會秩序帶來的隱憂,收投的用車與交通問題即是如此。不過,行政的介入,又不免令人擔憂會產生“一管就死”的問題。
對於快遞用車,既要基於行業的交通需求,賦予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又要立足公共安全和城市交通的實際,給予其必要的管理與規范,做好立法、規范、服務三篇文章。
去年10月,《國務院關於促進快遞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將研究出台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准以及生產、使用、管理規定,解決“最后一公裡”通行難問題。今年4月,國家快遞電動三輪車標准制定征求意見。來自上位的頂層設計,正在穩步推進之中。
不過,與上位的立法和專用車輛標准的制定相比,城市快遞車輛的管理現實更迫切,在實踐層面,許多城市的交通、郵政等部門以及快遞行業都在進行規范化方面的嘗試,從大方向看,主要的做法表現為:一是對快遞車輛專用化、制式化﹔二是對車輛管理、使用証明化、資質化﹔三是對車輛參與交通有禁有放,盡可能尋找快遞用車在交通安全與便利投遞中的公約數。同時,各地也面臨著尺度與力度拿捏的困惑,導致管理政策的差異。特別是三輪車標准的把握上,缺少准確嚴格的依據,讓現行快遞三輪車處於存廢兩難的境地。
規范快遞用車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受到立法與標准制定權限的制約,既需要部門聯動,更需要上下銜接。規范快遞用車無法回避,宜早宜快。一方面,來自頂層的設計應加快推進,特別是快遞用車的強制標准,應在充分征求行業意見的基礎上,敲定下來。還要加快修訂交通安全相關法規,賦予快遞車輛合法參與交通的權利,賦予地方城市管理的自主權利,並提供清晰的政策接口﹔另一方面,具有立法權限的地方應加快制定規范快遞車的實施辦法等配套制度,細化使用、管理設計,設置必要的過渡期等等。
應齊抓共管
規范管理快遞專車,需要各部門通力合作,齊抓共管。關鍵是,要抓好“兩限”。首先,應限專車專用,既要保証快遞電動車專門從事快遞收發業務,又要防止其他電動三輪車從事快遞業務,嚴厲杜絕和打擊“山寨”快遞專車從事非法營運﹔同時,應限速,快遞專車超速,既影響公共安全,又面臨擔責風險。因此,要治理快遞專車超速行為,最重要的是把住源頭。比如,對快遞專車實行限速設計等。
湖北 張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