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火燒流浪漢,少年之心為何這麼狠

劉雪鬆

2016年10月10日08:27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火燒流浪漢,少年之心為何這麼狠

  發生在廣西浦北縣的一起3名未成年人“涉嫌縱火案”,再次刷新了未成年人暴力行為的下限。

  縱火的是3名00后,最大的才14歲,燒的是一位以乞討為生的流浪漢。這3位少年,當天凌晨2點多的時候還在騎著摩托車轉悠,遇見流浪人員黃某之后,停車,並從摩托車上接了些汽油洒在流浪者身上,然后把火點著了。等到發現火勢太大,3名00后才把黃某身上的火苗扑滅。

  3名00后即興的一把火,對於這個無家可歸的流浪漢來說,卻是莫名其妙的一場災難。傷勢嚴重的他,正在醫院接受治療,等待他的是一個更加淒慘的未來。而對於3名少年來說,至少不滿14周歲的2個,盡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他們的未來,有《未成年人保護法》給頂著。

  由未成年人造成的暴力犯罪事件,這些年呈現出越來越低齡化的畸形態勢。弒師者有之、給女生下迷藥者有之,恐怖片裡都設計不出的暴力情景,一次次在中國的未成年人身上上演。

  一方面,全國檢察機關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不捕率、不訴率逐年上升,另一方面,全國各地各種慘不忍睹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讓成年人為之一次比一次震驚。根據最高檢今年5月發布的數據,2003年至2015年,全國有16萬多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未獲批捕,5萬余人未被起訴。而中國校園暴力事件卻連年上升,其中70%為報復型犯罪。

  這些年,眾多法學界人士提出建議,應對我國刑法規定的14周歲以下犯罪不負刑責,作出相應的修改,原因就是這個年齡的設限,產生的負面作用已經越來越明顯。有未成年人實施暴力犯罪之后放言——反正我還不到14歲!

  這話,法學界專家聽起來有兩種截然相反的“解讀”,一種是,這樣的孩子太早熟、太可怕。另一種是,這樣的孩子太不成熟,應該對他們保持必要的寬容,法律對他們應該有必要的“容錯率”。

  然而不論是民意,還是現實的案例,都對這種“容錯”的觀點給出了響亮的耳光。以放火燒人這種特別的個案為例,在短短不到2個月的時間裡,已知的案例就有2起,一起是13歲的少年為搶一部手機潑汽油燒傷女教師,還有就是本文這一起。

  “容錯”的結果是越容越錯,是無辜的人群身處在越來越低齡化的未成年人犯罪威脅環境之中。這是中國法律體系中對於未成年人犯罪越來越明顯的現實尷尬。然而佔主導意見的法學界權威人士及機構,則堅持認為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是“違背未成年人成長規律”,他們堅信這是整個社會未成年人“成長中的現象”,堅信大部分未成年人在度過青春期后會“不治而愈”。實際上這是在把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數量,習慣性地往人口基數裡去“稀釋”,同時也是過高地估計了“以教代刑”的矯枉功效,不僅在邏輯上說不通,而且在效果上一直被打臉。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