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爾濱市飛魚游泳俱樂部游泳班的200余名孩子課后出現高燒不退、眼睛紅腫等症狀。記者獲悉,部分孩子還被確診感染EB病毒和肺炎。涉事游泳俱樂部表示,將承擔學員的治療費用。哈爾濱市衛生部門表示,目前疾控部門已取水樣,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8月25日《京華時報》)
夏日,公共游泳池成為人們消暑乘涼的好地方。自然,泳池水質衛生狀況若不達標,那麼健康隱患就會隨之而來。前不久,記者跟隨北京市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對多家室外游泳館水質進行檢測,發現所檢測的游泳場館泳池水質均存在余氯偏低、尿素較高等問題。從調查的情況看,採取溢流式循環過濾的游泳池為了省錢,有些游泳池甚至不開或者隻在夜間開啟循環系統,一些游泳場館在消毒上也存在“偷工減料”,為了節省成本而選用廉價消毒劑。
確保泳池公共衛生安全,需要在發揮營運方和管理方主體責任的情況下,將一切公共安全的技術手段真正落到實處,比如定期更換水體,按標准投放消毒劑,即時進行水質安全標准的檢測,若是各種安全保障措施都未能落到實處,企業的主體責任沒有發揮,那麼第一道防線就會崩潰,“以節省成本為手段”而獲取更高利潤,也會成為最大的安全隱患。從近年來發生的各種案例來看,一個共同的規律則是,凡是出現安全事故的泳池,無一例外都在投入上打了折扣,公共衛生的各項措施沒有落到實處。因為公共衛生安全“企業是第一責任主體”,隻有其嚴格履行了自身的責任,才能由此筑牢第一道防線。
當然,企業都具有逐利性,需要借助於外力的作用才能讓其恪守底線。故而,行政監督倒逼就極其重要,其能效性也決定著企業安全措施落實的好壞。對此,很多地方借助的是技術的力量,比如北京市在100家游泳場館安裝了實時監測系統,實時監測游泳場館水質的五項主要衛生指標,並在5分鐘到7分半鐘更新一組數據。一旦觸及預警線,會立刻報警,監督員會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理。同時針對天氣炎熱和人員較多的特殊情況,加大監督的頻率和次數,始終保持對游泳場館高壓的監管態勢。
在影響游泳池水質的眾多因素之中,游泳者同樣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既需要其有較強的權利保護能力,又需要其具有較高的公共道德素養。前者需要其在權利受到損害時,敢於採取各種手段來進行自我維護,並在發現水質存在明顯的安全問題后,敢於通過各種渠道進行舉報和投訴,讓違法違規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后者需要其恪守公共場所的文明底線,比如不在泳池裡撒尿,或者養成泳前淋浴等習慣,共同維護公共游泳池的水質。
“泳池有毒”個案有著普遍性問題,亦說明時下的防控體系還有待加強和完善。當然,對於個案需要治標,更應採取治本措施,以防止公共衛生安全問題的發生。從目前來看,集合各方力量參與而實現體系化防控,應是實現標本兼治的必然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