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監管部門應該是網購打假的組織者

劉雪鬆

2016年08月12日08:41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監管部門應該是網購打假的組織者

  從阿裡巴巴“白皮書”事件引發的口水仗,到北京晚報披露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7個月沒有發出一張商標注冊証的“商標沒紙了”事件,再到魏則西之死引發社會對於“搜索競價排名”的集體討論……一年多點時間,國家工商總局作為與這些事件責任不可分割的職能部門,都被輿論推到了風口浪尖。對此,工商總局主要領導近日在面對媒體專訪時,有總結、有反思,也有展望,這對於職能部門與社會的交流,起到了良好的溝通作用。

  這場採訪,引起人們最大關注的,還是國家工商總局對於包括淘寶網在內的網購平台的態度。相關負責人在回應這個熱點問題時表示,在引發全球關注的“白皮書事件”之后,工商總局主要負責人到過阿裡巴巴總部調研打假中心,並且承認,“阿裡巴巴在打假上也做了很大的努力”,但也表示,仍然還有大量的問題沒有解決。“第三方平台,我跟馬雲一再強調,你不是法外之地,首要責任是你。”

  事實上,在導致阿裡股票大跌的“白皮書事件”之后,阿裡巴巴與國家工商總局已經發生過一次交鋒,這次交流,達成兩個共識:一,工商部門對網購平台有監管的責任和權力﹔二,政府部門需要與企業合作,共同打假。

  淘寶不是法外之地,這話千真萬確。工商總局也是一樣,像“白皮書”這樣不具法律效應的錯誤出現之后,別人也可以指出它的法律依據,這表明,即便是監管部門本身,同樣也不允許是法外之地。工商總局做得很好,有錯就糾,包括自己的錯在內。但是,打假的“首要責任”究竟是淘寶之類的網購平台,還是工商管理部門,這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命題。

  在網購出現之前的傳統市場形態中,關於打假的“首要責任”擔子,是不可能交給市場的。到了網購時代,這個責任的主體,立即就轉移到了網購平台上,這是有失恰當的。

  假冒偽劣產品,不是從網購時代開始的。從規模化的商品生產時代、到萬眾創業的時代,從傳統經營、到互聯網+,假冒偽劣從來都是相伴相隨的。今天整個生產銷售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但是對於打假的形態,職能部門並沒有作出相應的同步跟進與變化。這與生產與經營規模的擴大、與監管隊伍規模的受限,有著客觀上的關聯。但是,打假的責任主體,卻是不能想轉移就轉移的。

  以阿裡巴巴為代表的網購平台,其實並沒有做消除假貨的甩手掌櫃。作為淘寶的生命線,阿裡巴巴從淘寶誕生起,就決計與假貨死磕。“投入無上限”,向消費者努力兌現的一句承諾。

  從法律意義來說,阿裡作為一家企業,並不具備打假的權力。但是,阿裡不打假,淘寶就不可能存在。然而作為天賦其職、法賦其責的監管部門,面對全球不可阻擋的互聯網銷售形態,不論是在秩序設計、科學介入,還是在人力物力的跟進上,都明顯存在著缺憾。國家工商部門,對網購平台確實有著監管的權力和責任,但是,對於生產與銷售過程中的假貨,工商部門同樣有著一竿子插到底的權力與責任,它應該成為網購打假的組織者、參與者、擔責者,而不是簡單地拿某個有假貨的平台是問。否則就是角色錯位,就是甩手掌櫃。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