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评:因私废公的病得治
——论基层腐败的危害②
广西一镇干部主持征地拆迁时伙同被征地对象,骗取补偿款780多万元据为己有;因截留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江西九连山镇3名历任主要负责人均受到严肃处理;四川某县粮食局执法大队长因为个人经济原因,以执法大队采购设备为由向下属企业借钱却迟迟不还……中纪委网站“监督哨”近期曝光了一系列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基层干部存在因私废公的现象,值得高度重视。
基层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百姓,基层干部能不能做到清正廉洁、秉公用权,不仅关系党的好政策能不能落地见效,更关乎群众利益能不能得到切实保障。近年来,因私废公造成的基层腐败屡见不鲜,一些基层干部在征地补偿、农村危房改造、惠农补贴和扶贫款等资金的使用上,贪污侵占、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有的在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检查验收等环节以权谋私、利益输送;有的假公济私,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这些“微腐败”令群众深恶痛绝,更成为基层腐败的顽瘴痼疾。
现实中,一些基层干部挪用侵占的资金数额不等,大部分额度不大,但架不住“长此以往”“积少成多”。相比较直接收受大额贿赂、吃拿卡要等行为,基层干部因私废公、以权谋私的行为更具有隐蔽性,不易被发现,查处起来难度更大。正因如此,一些干部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近年来,随着中央重视基层、各类资源向基层倾斜,涉及基层群众的各类项目资金也越来越多,在这样背景下,发力整治基层腐败的顽瘴痼疾,可谓当务之急。
制度建设是管根本、管长远的,避免“微腐败”成为侵蚀基层发展的“蛀虫”,关键要夯实制度的堤坝。近年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建立,让资金下达坐上了“直通车”,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在途时间大大减少,但还需要进一步畅通抵达老百姓手中的“最后一公里”。一方面要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流程,加大全流程监管力度,进一步压缩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的空间,不给腐败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要健全监督机制,发挥政务公开、群众监督等作用,让基层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使用。对那些顶风作案的,必须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以此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有力震慑。
基层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成为部分人中饱私囊、变现牟利的工具。从近些年查处的一些“小官巨腐”典型案例来看,一些人之所以胆大包天、任意妄为,很大程度上是权力观、价值观的扭曲。比如江苏省某村会计沉迷于高消费,债台高筑的她利用职务便利半年时间侵占村委会资金58万元;再比如某援青干部任职期间追求奢靡享乐、沉迷美色诱惑,走上了大肆敛财的道路。从这个角度来看,基层干部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各级组织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不能安排了岗位就放任不管,更不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然,彻底铲除基层腐败也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既需要“零容忍”的态度、铁腕治理的力度,还需要从体制机制、基层生态上下大气力。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才能确保基层海晏河清、肌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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