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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艺起评:偷逃税被处理,名气再大也会“沉沦”

秦川
2022年03月15日17:45 |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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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名演员因偷逃税被罚。

据报道,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税务部门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消息甫出,有人大呼:“我的蜜桃!”邓伦曾因参加《密室大逃脱》节目、电视剧《欢乐颂2》而小有名气。还有网友追问:“邓伦是谁?”对于很多人来说,第一次知道邓伦这个名字,是因为他此次偷逃税被处罚。

显然,很多人对邓伦并不了解,但这样一位年轻演员,短短时间内,偷逃、少缴税却高达6000多万元,委实让人心惊!

值得注意的是,邓伦存在“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等问题。这就说明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立案,开展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最终对邓伦重罚,是依法依规的。

同时,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既是履职尽责的体现,也是规范文娱秩序的体现。依法查处偷逃税现象,不是跟哪个演员过不去,而是跟偷逃税行为过不去。谁损害国家利益,谁不拿法律当回事,谁破坏文娱业形象,谁就难逃惩罚。从这个角度看,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偷逃税行为,既是为国尽责,也是为了文娱行业行稳致远。

演艺人员因偷逃税被处罚,邓伦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值得追问的是,面对那么多演员被处罚,为何仍有人偷逃税?

偷逃税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别以为名气大就能被网开一面,更别心存侥幸心理妄图蒙混过关。依法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身为具有一定名气的公众人物,相关演员遵纪守法是保存自身名气的底线伦理,也是当好社会表率的基本前提。如果边偷逃税边打造良好人设,个人形象终会坍塌。

“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最新消息显示,邓伦已就此公开道歉。尊崇法律,方得救赎。这是沉重的教训,但愿邓伦真正汲取教训,但愿其他艺人也引以为鉴。

(责编:史雅乔、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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