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来论:“感情深一口闷”?劝酒侵权必担责!
“我是兄你是弟,我说咋地就咋地!来,走一个”“男人不喝酒,枉在世上走”“一条大河波浪宽,端起这杯咱就干”……对于这些劝酒的话,“酒精考验”的人不会陌生。经常参加“酒局”者,也见识过劝酒者的“豪情”以及被劝酒者的“狼狈”。被“一口闷”是否真的“感情深”恐怕得两说,但不少人难免在生理和心理上“不吐不快”。
针对劝酒、灌酒、斗酒等不文明行为,多地多部门近日陆续发布“文明聚餐、适量自愿饮酒”倡议。在某种程度上,倡议也是一种规诫,是为了让更多人知道文明饮酒要适量、欢庆聚会不劝酒、劝酒出事要担责。
为什么要劝酒?有人是为了所谓的“礼数”,觉得如果主人不多敬或多劝客人饮下几杯酒,就显得不热情、不周到。还有人是为了烘托气氛,认为不劝酒就冷场,只有大家都喝“热烈”、喝“开怀”,饭局才“圆满”。更有人是为了“办成事”,“酒杯一端,政策放宽”,某些人吃这一套。凡此种种,有客套的成分,也有功利的目的。
有媒体曾对2000多名受访者做过调查,92.3%表示有过被劝酒的经历,74%称被劝酒时推脱不过就接受,足见劝酒的普遍。劝酒不仅发生在亲友聚会,甚至陌生人共同参加饭局,也可能“被不醉不归”。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劝酒更是司空见惯。
问题在于,被强行劝酒或灌酒,很多人心中是不快的,还蕴含“人情绑架”乃至“地位不平等下强者对弱者的一种征服”等意味,因而表面的相互逢迎很可能是极为虚伪的。此外,喝得晕头转向、难受呕吐、出尽洋相,这样的“热烈”让很多人消受不起,也影响身体健康。更严重的是,不走正规渠道、在酒桌上“办事”,很可能暗藏违规违纪违法,“酒精考验”的干部落马屡见不鲜。
如果某些人对上述情况还是不太在乎,或抱有侥幸心理,下面的例子更会使人“醒悟”。有人被劝酒,酩酊大醉后还驾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丧命。还有人酒醉失去意识,呕吐窒息致死,或酒精中毒身亡。当事人因饮酒丢了性命,是惨痛悲剧,对相关家庭更是沉重打击。同时,劝酒者以及参与酒局的其他“局中人”,也别想装成“没事人”。
相关法律规定,劝酒、灌酒等行为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还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共同饮酒过程中如果有人处于醉酒后的危险状态,其他同饮者应承担因过度劝酒、敬酒等先行行为所产生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就可能转化为侵权行为。简言之,劝酒者要为劝酒行为产生的一系列不良后果担责。
这已不是劝与不劝酒的问题,而是参与酒局者要对共饮者负有提醒、劝阻义务,在饮酒结束后对共饮者负有照顾、护送义务。如果未尽到有关义务,导致严重后果,将面临法律严惩。在有关案例中,一人因酒殒命,多人因侵权赔偿,令当事人懊悔不已,也给更多人带来警示。
树立文明新风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人们转变旧有观念,别再搞“酒逢知己千杯少”,更应遵循“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新风尚。
春节就要到了,不要做“劝酒一时爽,亲人两行泪”的傻事。“劝君更尽一杯酒”?殒命赔偿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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