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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论法:村级公章管理须讲“章法”

希  仁
2018年08月29日04:36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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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在农村采访,听闻两件事。一位村民家里要分户,按程序需要在村委会办理一张分户证明。找到公章的保管者村会计家里,却因为言语不和,遭到“闭门羹”。还有一位农户家最近要拆迁,这才发现这套前些年从他人手里购置的房产属于违章建筑,卖家根本没有依法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手续。可是交易时,卖家明明出示了一张村委会关于房产归卖家所有的证明,并加盖了村级公章。

  一个是不给开证明,耽误了村民办事;一个是证明有问题,引发了矛盾纠纷。说到底,这都是村委会公章保管和使用的不规范。现实生活中,村民接触最多的是村委会,办手续经常需要用。从上学到工作,从结婚到生子,从签订经济合同到医疗养老保险,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用到这个小小的基层印章。公章管理使用不规范,轻者会给农村社会治理造成不良影响,重者会给村集体和村民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早在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民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把公章使用管理纳入村民自治,并且要求,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使用印章时,村委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经会议讨论同意并经村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根据这一精神,各地还进一步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诸多方面,努力推进村务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可是,由于村干部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不到位,特别是很多村民长期在外务工,缺乏对村集体事务的监督,使得有些村里的公章成了“私章”;有的村干部以章揩油,不给烟酒、不送礼就不盖章的情况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地方,村干部不分青红皂白,在不少空头证明上随意盖章,结果让一些村民钻了空子,甚至在无意中为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方便。

  村级公章是村级公共权力的象征,公章使用的规范化程度如何,是一个地方村民自治、村务治理是否成熟的标志,村级公章须讲“章法”。一方面,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村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认识公章的权威与价值;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章的管理使用制度,并将其与村务公开相结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让公章使用在阳光下运行。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29日 19 版)

(责编:王仁宏、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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