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1

哈尔滨严打超载保护伞,违法依旧?

蒋萌

2018年07月23日15:0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哈尔滨严打超载保护伞,违法依旧?

背景:前不久,哈尔滨开展整治“疯狂大货车”专案行动。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称,打掉涉恶“保车”团伙6个,查处70名涉嫌犯罪社会人员和122名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城区13个交警大队中的12个大队大队长及其他警员逾百人涉案。然而,新京报最新报道,严查行动过去尚不足月,当地仍有保车团伙日夜蹲守,收取百元好处费后“护送”超载大货车进出市区,各方配合默契,一路顺畅,似乎没受到严查行动什么影响。

新京报发表与归的观点:这恰恰反映出,如果没有建立起透明的信息公开程序,如果没有科学的监督监管体系,哪怕是严查行动之下,潜规则依旧可以发挥它的实际作用,明文规定依然只能做花瓶。这种潜规则之所以形成,并且尾大不掉,很大程度上在于,这个规则运行体系,缺乏问题反馈者和自觉监督者。货车司机出钱“买路”,图个方便快捷;“保车”团伙上下打点,作为“中间商”赚取差价;当地交警系统“塌方式腐败”,收受贿赂;大家各取所需,似乎皆大欢喜。但问题是,超载、超限、无视交通规则危害更多的是公共安全,潜在的受害者是不确定的、分散的、未知的。揆诸哈尔滨当地的现实,一方面是严查严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清理掉这种潜规则的现有存量,这个工作目前看来还是需要加强和持续的;另一方面,则是要有一个长期工程,修复基层执法生态,把细微的权力都控制在法治的轨道上。这个工程,既需要来自内部有效的、科学的制度设计,也需要借助外部监督力量,打通举报渠道,增强民间互动,填补内部监督的不足。

小蒋随想:如果不能证明媒体报道“不实”,说明哈尔滨对“保车”团伙和“保护伞”的打击算不上彻底、难言根除。当地管理者可能会说,同样不愿看到“漏网之鱼”,并非主观故意。这之中,有道理还是有水分,听众要自己分析。不过按理说,“漏网之鱼”也好,“残余势力”也罢,应该庆幸躲过一劫,选择避风头。为什么要顶风作案?何以毫不收敛?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残余势力”没准觉得“越是危险的时候越安全”,刚整治过往往会“喘口气,歇歇脚”。而且,由于一些“保护伞”被打掉,“残余势力”可能更显得“以稀为贵”,在权力寻租的过程中,会获得更丰厚的“黑金”。既然如此,何乐而不为?不得不说,某些人的胆大妄为、利令智昏、执法犯法、一再公然挑战法治红线,超出看客们的想象,令人大跌眼镜!刚刚“严打”,就出现这种人和事,哈尔滨方面不感到脸红吗?更应思考“专案行动”的局限性,体制机制可能存在弊端,权力监管和制约可能存在持续性漏洞。尤其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一些人仍不收手、不敬畏,印证了去除积弊的艰巨,折射出遏制丑陋、弘扬正气、健全法治、贯彻监督必须“永远在路上”。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张淏晴(实习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