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人民时评:莫让流浪犬再流浪
治理流浪犬不仅是一个城市管理问题,也是一个人与动物如何相处的文明问题
在街心公园、建筑工地、居民小区逡巡的流浪犬,日益成为城市生活的隐忧。近日,一些地方频频发生流浪犬伤人的恶性事件,引发媒体关注。如何有效加强流浪犬管理,已是城市管理中亟待破解的公共问题。
流浪犬饮食无着,经常随地便溺、吠叫扰民、横穿马路,对居民健康、城市环境、交通安全等构成潜在威胁。流浪犬的管理,确实也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一方面,流浪犬行动快、流动性强,捕捉起来成本高、成果却少;另一方面,流浪犬繁殖也快,放任不管,数量容易较快增长。此外,因为观念原因,少数市民对于治理流浪犬的工作,也并不是很支持和配合。
侵权责任法已明确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近年来,多地纷纷出台养犬规定,明文禁止遗弃犬只,违者将被处以罚款。但面对漂泊无定的流浪犬,相关部门存在执法难、取证难的问题,难以一一追责到人;现实中,往往是发生了恶犬伤人事件之后,才引起重视、全力稽查。可以说,治理流浪犬的难题,也折射出城市管理中的一些老问题。
留检、收容、领养,是管理流浪犬的通常做法,有的城市还专门设立了流浪犬收容中心。不过,因为人员、成本等问题,运营效果不佳。一些民间收养机构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常因资金短缺、组织分散、发起人退出等因素而解散,让流浪犬再次流浪。注重制度设计,投入更多资源,落细落实动物救助的具体举措,才能形成合力,让流浪犬不受伤害,也不造成伤害。
事实上,靠一己之力收养并非长久之计,因突发事件而捕杀更是不得已而为之。流浪犬看似小事,实则涉及公安、城管、卫生、畜牧等多个部门,牵涉登记、检疫、救助等多个环节,考验着社会精细化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因此,在强化管理、明确权责界限的基础上,还应完善服务,进一步便利犬只登记、免疫工作,不断增强收容、留检力度,避免流浪动物遭受二次伤害。与此同时,也应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创设救助机构,完善联动机制,为流浪动物提供更多安全可靠的避风港。
收容制度再完善,也不如加强源头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弃养现象。流浪犬中,相当一部分原本是宠物狗。由于弃养成本较低,一些人轻易以不喜欢、没时间、治病贵为借口,抛弃动物。很多流浪犬背后,都曾有过一个不负责的主人。养犬虽是个人自由,但弃犬不仅是对犬只不负责,也会给公共秩序带来风险,这应该是每个人开始养犬之前先要认识到的问题。
城市管理需要下绣花针的功夫,治理流浪犬同样需要精细化管理。在犬只管理上,应该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大惩罚力度,让遗弃动物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在具体追踪上,可以创新方式方法,例如在狗的皮肤下植入带有主人信息的“电子身份证”。从更长时间段看,还需要集中行动与长期捕捉相结合、捕捉与救养相结合。同时,也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既倡导对宠物负责到底的精神,也让治理流浪犬的行动得到市民信任与支持。与城市治理中的很多事一样,“全链条”都抓好了,才能真正解开死结、解决问题。
其实,治理流浪犬不仅是一个城市管理问题,也是一个人与动物如何相处的文明问题。一座文明的城市,不会让可爱的动物无家可归,更不会让流浪动物困扰市民生活,而是以有温度也有力度的举措,把城市打造成安全、有序、和谐的大家庭。
《 人民日报 》( 2018年06月20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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