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监督信箱:规范管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编辑同志:
近年来,各种各样的校外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竞相涌现。一定程度上,校外教育培训满足了广大家长和学生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是对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和拓展。然而,目前校外教育培训现状却不容乐观,如: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没有自己的培训场所,大多是临时租用的写字楼或店铺,存在消防、食品卫生、交通等安全隐患;部分机构属无证经营,缺乏合法的办学资质,缺乏必要的市场监管;培训收费没有标准,比较混乱。此外,还存在培训师资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为此建议:
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实行政府牵头、部门协调的联动机制,对辖区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对一些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依法给予查处,责令整改;对无证机构依法取缔,切实规范市场主体。
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议政府联合教育、工商、消防、公安等部门,尽快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对校外培训的性质、开办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做到政府部门监管有据,培训服务规范。
规范审批登记程序。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新型行业,审批登记做法不一,有的地方是按教育机构向民政部门注册,也有的地方是按家政服务行业向工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建议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审批程序和设置标准,到当地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消防安全、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将其列为前置审批条件,凡是未取得合法登记注册手续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定期举行教育相关培训活动,让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主办者了解政策、法规,大力倡导依法治教、诚信办学,切实提高依法办学意识,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议教育、人社等部门将现有培训机构的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制定详细培训规划,经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
规范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准培训收费标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杜绝乱收费现象。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政协委员 廖海金
《 人民日报 》( 2018年01月31日 2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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