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打开温暖“一扇窗”

12月11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召开2017—2018年度全国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两部门日前安排下拨2017—2018年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7.275亿元,用于帮助各地灾区统筹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妥善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新华网12月12日)
俗话说,雪中送炭胜于锦上添花。当受灾群众面临困难的时候,献出爱心,伸出援手,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这种帮助犹如雪中送炭,更显珍贵。冬春救助是解决受灾人员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困难。日前,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召开2017—2018年度全国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拨冬春救灾资金57.275亿元,用于帮助各地灾区统筹解决受灾群众困难。一个决策,一批资金,一组数据,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体的关怀,也彰显着“躬行为民之政”的高尚情怀。冬春救助打开温暖“一扇窗”。
以民为本,解民之困。一直以来国家对于救灾应急、冬春救助等工作可谓不遗余力。近5年间,重新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制定修订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减灾示范社区、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等多个管理办法,全国大部分省份制定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地方各级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基本建立等。为困难群众兜底,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当然,救灾救济资金发放是救灾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会议要求,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冬春资金拨付进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应在拨付地方的1个月内下拨至县级,县级民政部门要在接到上级拨款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做到工作部署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无疑,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和救助工作,是一项温暖人心的举措,事关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务必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把相关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让温暖抵达每一个需要家庭。
对此,阳光施策是最好的防腐剂。得做好救助对象确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告;得建立工作台账,对享受救助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家庭类型、家庭人口、需救助情况(人数、总量)、救灾款物发放情况登记在册;得制发救助卡片,对需救助情况(人数、时段、总量)、实际救助款物的发放情况等进一步明晰。同时,也得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救灾资金下拨进度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地方监督部门得根据上报的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台账,进行多种方式的监督检查,防止惠民资金被“截留”的可能。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社会的优良风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关上一扇门,打开一扇窗。相信,在加大投入同时,完善相关监督机制,定能畅通政策实施“最后一公里”,推动救助政策落地生根、救助资金按时到位,促进社会更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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