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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月付房租,房东不听咋办?

蒋萌

2017年05月23日15:0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鼓励”月付房租,房东不听咋办?

背景:日前,住建部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鼓励按月支付房租,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提供住房租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也应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青年报发表杨三喜的观点:长期以来,租房者权益之所以得不到有效保障,根源之一就在于话语权的失衡。诸如租金支付方式、中介费、租金涨幅等。虽然看似是房东与租房者约定的结果,实际上,房东往往处于强势地位,租房者并不具备对等的博弈和议价能力。条例中诸多有利于保障租房者权益的规定,有望改变房东、中介以及租房者之间失衡的话语地位,改善扭曲的租房市场,提高租房者的安全感。条例正式实施之后,还需要建立方便、快捷的维权通道,降低租房者的维权成本,如此才能让法规从纸上落到地上。当前,很多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还附着于房产上,租房者无法同购房者一样享受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所以,提高租房者的居住安全感和尊严感,还需要完善居住证制度,加大公共服务保障力度,弥合权利鸿沟。只有租房者不用担心随时被房东撵走,不必处处提防“黑中介”、“二房东”,不用为租房纠纷而东奔西走,他们才能感受到居住安全和居住尊严。减轻租房者的买房焦虑,也有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小蒋随想:《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的许多内容显然有保障租房者权益的倾向,但能否落实值得关注。比如,现在租房通常是“押一付三”,也就是租客一次付三个月的房租,再交一个月的租金当押金,租房合同一年一签。《条例》“鼓励”按月支付房租以及签订3年以上租赁合同,房东会接受吗?房东会想“我的房子我做主”,如果房东不接受“鼓励”,《条例》会不会干瞪眼?鼓励不具有约束性,是一个现实问题。租房者(尤其是一线城市的租客)缺乏博弈能力,很重要的原因是大城市租房多处于卖方市场。换言之,这是供需不平衡的结果。“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立足于租房时,需要政府提供更多平价、实用的保障性住房。如果保障性房源不弱于市场性房源,后者就“牛”不起来。管理者出台规范条文须关注“接地性”,还要通过实际行动推进市场健康发展,二者缺一不可。

“五毛零食”坑孩子需要“两手抓”

背景:近期,北京市食药监部门针对“五毛零食”启动专项治理行动,今后还将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五毛零食”追根溯源,严格儿童食品准入标准,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

广州日报发表夏振彬的观点:“五毛零食”指的是那些价格在五毛钱左右,因物“美”价廉而备受中小学生喜爱的休闲食品。它们名字新奇,包装花花绿绿,口味香浓——当然,抛去这些“伪装”,其真身大多是“三无”食品、山寨食品甚至是食品添加剂滥用和超标达到极致的伪劣食品,危害不言而喻。治理“五毛零食”,斩草之后,也要从根源下手、多方围剿。在专项治理之外,针对“五毛零食”的专项宣传教育也必不可少。可以通过校园周边公益广告、校园健康课堂以及老师日常提醒等,不断向孩子和家长宣传“五毛零食”的危害,让越来越多人自觉拒绝,不断压缩其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提高其违法成本。有必要抓重点,沿着大批发市场、生产加工企业等追根溯源,予以精准打击、严厉追责;同时完善监督举报投诉渠道,方便校园师生、家长等“人人喊打”,进而让那些什么零食销量大、利润高,就跟风去卖的商家有所收敛。

小蒋随想:一些家长舍得给孩子报动辄数千元的辅导班,给孩子买高档学习用品连眼睛都不眨,但对孩子在学校周边买“五毛零食”却没太在意,这是一种佷吊诡的现象。可以说,孩子们热衷买“五毛零食”与家长以及学校在这方面“欠教育”有很大关系。很多家长怕孩子乱花钱,给孩子较少零用钱,令质次价低的东西在孩子们中间有市场。对此,家长与学校需要反思,如何给孩子树立节约意识,又让孩子明白东西不是越便宜越好,这也是一道教育考题。当然,不能将焦点都放在让孩子“自行规避”风险上,更关键的是,应从源头打击生产、销售“五毛零食”的不法商贩。不得不说,孩子们都能找到的不法商贩,工商管理部门与食品卫生部门要说“不知道”,说得过去吗?顺藤摸瓜,打击“五毛零食”的生产源头不应是多么难的事情。家长与学校要知道教育不仅仅是让学生会考试,市场管理部门做好自己的分内事,“五毛零食”必能铲除。各方各负其责,其他一些问题也会有解。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刘琨(实习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