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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犯罪以善法挡箭”该怎么办?

蒋萌

2017年02月14日16:0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恶意犯罪以善法挡箭”该怎么办?

背景:有媒体盘点,凭借弱势地位无视社会规则乃至犯罪的现象日渐增多。比如,老人围堵婚车敲诈勒索、孕妇谩骂殴打交警、未成年人故意犯罪等。

中国青年报发表储殷的观点:之所以会出现“恃弱”的现象,大致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法治建设尚存在一定的问题,情、理、法的关系并没有理顺。社会大众尤其是底层民众、弱势群体并没有足够的规则意识。在很多人看来,只要其情可悯,无视规则似乎也有可以通融之处。最典型的莫过于翻墙逃票入虎口,事后却理直气壮要赔偿。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弱势群体即便违规也往往无力赔偿,这造成了弱势侵权方“想开了”“豁出去了”,反而无所顾忌,维权一方却徒劳无功、无可奈何的现实情境。比如,一些电动车横冲直撞甚至肆意逆行,撞了人两手一摊,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执法部门对于恃弱而闹的群体,也缺乏顶住压力、依法办事的决心,怕当事人当街撒泼,怕别有用心者网上传播,怕不明真相群众围观指责。这在很多时候造成了执法部门即便有理有据、符合程序,也在执法过程中束手束脚、过于软弱,甚至要和违法者商量的怪象。

小蒋随想:法律对于特殊人群犯罪有特殊规定。比如,14周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七十五周岁以上从轻或减轻处罚,孕妇以及哺乳期妇女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停止死刑执行等。这些法律规定本意是保护那些被视为相对弱势的人群。但在现实中,随着儿童生理与心理早熟、老年人健康状况增强与平均预期寿命增长、某些女性犯罪嫌疑人学会钻法律空子,法律体现的善意反而令一些人违法犯罪时有恃无恐。在某种程度上,减少相关犯罪离不开修法。但在法学界,反对修改相关法律的声音也很强。一些人觉得不能因为个别人的恶,法律就不再体现善意。某些人嚣张无惧,法律却不好收紧,如何平衡保护特殊人群权益与恶意犯罪却以“善法”做挡箭牌的关系?善与恶是相生相克的,抑恶扬善需要雷霆手段,也免不了某些折中。

打工学生碰宝马车何以成“佳话”?

背景:河南一名学生骑电动车不慎撞上一辆宝马车,因车主不在现场,该学生写了一封道歉信,还用信包着寒假打工挣来的311元钱卡在车门把手里。车主薛先生发现道歉信和钱后,被深深打动,通过警方找到该学生,并资助其一万元“助学金”。

广州日报发表谭敏的观点:打工孩子“穷有信”,宝马车主“富且仁”,这样的暖心故事,看得人心里暖暖的。我们之所以感动于这样诚实守信、有情有义的故事,正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向往人人诚信知礼的美好社会。而这样的社会除了弘扬正能量的故事之外,也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应像这个学生一样,诚实守信,敢于为自己的行为担责,认认真真做好自己的本分。商人诚信经营,不鱼目混珠,以次充好;农民勤劳致富,不唯利是图,遵守食品安全规定;每个人都从自己做起,对他人宽容友善信任,我们生活的社会就一定会越来越美好。撞宝马道歉的故事彰显的正是诚信无价。有这样一句话:你怎样对待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怎样对待你。希望每一个善良诚信,有情有义的人,都能够收获温柔与关爱。

小蒋随想:这件事说明,不能给富人都戴上“为富不仁”的帽子,也不能给没钱的人都贴上“人穷志短”的标签。现实中,标签化的刻板印象已导致许多情绪对立与非利益攸关性冲突,这一问题在网络上尤为突出。在情绪化的纷争中,裹挟着羡慕嫉妒恨,夹杂着傲慢与偏见,理性被一些人视为“懦弱”,非理性竟成了“力量”。一些人自以为洞悉了真谛,其实却可能以偏概全。一些发泄吐槽以“胜利者”自居,其实只留下一地口水。“学生撞宝马”体现了“穷有信,富且仁”,当令某些持刻板思维者反思。穷也好,富也罢,与善恶正邪没有必然联系。社会要警惕炫富性惹事生非,也要为富人乐善好施点赞;社会要致力于助困扶贫,也要批评扶不起的“阿斗”。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