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抢票”的“黄牛”必须严厉打击

袁宝

2017年01月11日13:4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回家过年的火车票买好了吗?火车票实名制后,第三方平台纷纷推出火车票抢票服务,只要花点钱,就能让买票更容易,官网上售罄的车票,在第三方平台上全部可以加价抢票。(1月11日钱江晚报)

抢票软件与铁路12306售票网站相伴而生,“有偿抢票”打着互联网创新的旗号倒卖车票,的确解了购票者的燃眉之急,得到了更多人的依赖和认可。可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就如滴滴打车软件,当初以烧钱模式而一夜爆红,赢得大量固定用户后,惠民补贴也烟消云散。如今的抢票软件成为了一毛不拔的“铁公鸡”,随着供需矛盾的激化,变相收费的趋势愈演愈烈,令人瞠目结舌。面对纷繁复杂的加价抢票,公众也清醒的认识到,这跟“倒票”没啥区别,抢票软件无疑是披着羊皮的“狼”,借春运“一票难求”之机谋取暴利是其最终的目的。

眼下,春节日益临近,火车票的加价也呈现陡升态势发展,更有些网站公然“拍卖”火车票,声称热门火车票价高者而得之。火车票是公共属性的商品,如果抢票网站不停运转,势必会占据网络通道,造成正常购票的乘客出现网络卡死,速度变慢,甚至打不开网站等各种状况。毕竟,人的速度是抢不过机器的。商家利用“一票难求”的心理谋求利益偏离了分配的正义,破坏了购票公平,是有悖文明的不道德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坚决遏制。

根据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和铁道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火车票销售、代售服务价格有硬约束:服务费5元封顶,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客票预订、销售环节加收任何费用,地方有关部门也不得批准收取各种费用。毋庸置疑,代售车票过程中,加价或变相收费属于价格违法。然而,尽管舆论声集体讨伐“拍卖”车票行为,可是游离在监管之外的抢票软件收费愈演愈霸道。这种不合理,不合法的趁火打劫行为公然叫嚣社会公平,挑战文明底线,却没有哪一家被处罚,令人匪夷所思。

“有偿抢票”网络时代所衍生出来的新兴事物,需要相关部门与时俱进的管理和规范。相关法律应尽快补齐短板,采取有效举措保证每一个购票群体的利益,防止火车票的公益属性被抢票软件侵占。铁路部门也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强化网站技术力量建设,同时协同其他部门,严厉打击倒票行为,在技术和安全上保障消费者权益。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这是国人的心声;有票没票、“黄牛”横生,这是拦在回家路上“最先一公里”的现实。旅客平安顺畅回家需要相关部门的责任与担当,我们期待更科学有效的措施能为旅客的回家路保驾护航。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