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以暴制暴是反文明行为

郑建钢

2017年01月05日09:40  来源:北京晨报
 
原标题:以暴制暴是反文明行为

  都说公共场所大伙言行要多注意,这不,就有位女士说她坐公交车时挨了打。杨女士:“接电话我声音就大了下子,他就用拳头在我脖子砸了一锤,我就扭过来,问他为啥打我,他说我打了你咋了,你打电话声音大了。”( 1月4日人民网)

  杨女士的言行确实不够文明,但由于行为失当而受到一顿暴打,还被拽掉了头发,付出的代价实在有点大。至于那名男子的暴力行为,岂止是不文明,已经是突破道德底线,有违法嫌疑了。

  眼下,总有那么一些人,一身戾气,动不动因为别人的一点过错就要肆意发泄:你跳广场舞影响我休息,我就从高楼泼水扔东西;你乱停车挡了路,我就划你的车;你开车乱变道,我就故意“别”你的车;你出口伤人,我就动手打人……

  如果每个人都睚眦必报,以恶对恶,以暴制暴,如此形成恶性循环,那么,人与人的关系就势必会成为水与火的关系,整个社会文明将会荡然无存。

  《礼记》曰:“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这与我们经常说的“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其实是同一个道理。朴素的语言道出了中华文明的真谛,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反过来,也一定会得到满满的回报。

  以暴制暴要不得,而文明需要长期的、正确的引导。一方面从学校教育做起,不能总是分数为王,与其动不动组织奥数竞赛、新概念作文比赛,还不如培养孩子讲文明、讲礼貌的好习惯,由此提高全民族的文明素质。另一方面,要有具体行为规范来要求和约束。

  在公共场所讲文明是理所当然的,不文明行为应该受到批评教育。试图以暴制暴,本身就是反文明行为,更加应该受到谴责。至于触犯法律行为,则必须绳之以法,以儆效尤。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