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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来论:禁“冲绿灯”先要普法

湖北嘉鱼  房清江
2016年09月07日04:38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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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本月起,深圳交警开始集中开展“冲绿灯”违法交通行为整治工作,将“冲绿灯”的禁止规定从“软规则”变成“硬杠杠”。所谓“冲绿灯”,是指机动车在前方路口发生交通阻塞时,虽然遇交通信号绿灯,但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路口的行为。

  对不少驾驶者来说,“闯红灯”违法是常识,但“冲绿灯”违规却未必知晓。有人坦言,“只知道闯红灯、闯黄灯,从来没听说过闯绿灯,更不知道闯绿灯还会被处罚。”事实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深圳特区道路交通处罚条例》更是对“冲绿灯”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

  规则被忽视,固然与宣传不足有关,但更重要的恐怕是秩序意识不够。与“闯红灯”影响安全不同,“冲绿灯”很容易阻碍垂直方向车辆的通行,导致四个方向的车辆在此“打结”,大家都不能动弹。可以说,“冲绿灯”损害的是共有的通行秩序,谁都是冲抢的输家。值得肯定的是,深圳还设置两周的宣传过渡期,以警告、教育为主,从9月第三周开始,才会全面进行查处。对于驾驶者而言,深圳此举,同样是一堂法治公开课,是一次秩序意识的普及。


  《 人民日报 》( 2016年09月07日 05 版)

(责编:袁勃、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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