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步神器”不能止于罚款

朱岩岩

2016年08月31日14:3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北京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将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处10元罚款。据介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后,将责令其立即改正,不得继续在道路上使用此类滑行工具。(8月30日 新华网)

08年奥运会上,平衡车作为奥运场馆内服务人员的代步工具以其炫酷的外表、轻松便捷的特点,征服了大批的青年粉丝、科技控。现在,抱着臂在路边“漂移”而过的身影已经屡见不鲜,甚至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这些已经成为代驾这一职业的必备工具,成为白领上下班的“代步神器”。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的当红时代,罚款的禁令就像迎面的那盆冷水,冻得我们一激灵。

为何要禁止代步神器上路?安全隐患、屡劝不改是罚款的主要原因。电动滑板车和平衡车存在着车速过快、刹车不灵、蓄电池容量达不到明示标准等问题,且需要驾驶者有一定的驾驶技能。驾驶电动滑板车或平衡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易受到大量不可控因素的影响,给使用者自身和周围行人造成明显的安全威胁。正出于安全的考虑,以往一经交警发现,便进行劝阻,但是其方便快捷的诱惑远大于那几句劝阻,所以路上的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也是屡禁不止。想必,这罚款的规定可能是交管部门不得已而为之的下下策吧。

虽然10元罚款并不算什么大数目,但我们更应该思考其流行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虽然我们都知道滑板车、平衡车出行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但是其方便、快捷、易携带的特点在交通拥堵的今天还是有很大吸引力。我们应该注意到,滑板车的火并不是偶然,一方面是我们城市的公共交通设施建设还不是很完善,住的地方离公交站、地铁站太远,步行耗时耗力;另一方面选择相对安全的自行车出行,不好找地方停放不说,放在外面也总有被盗的风险。而这些“代步神器”却可以随处携带,既不会丢,也方便取代换乘时长距离的步行。试想,如果我们城市的公共自行车点可以再普及些,方便我们往返于公交站、地铁站等换乘点,我们又何必投资那几千块钱去买这个不太安全的出行设备呢?

“代步神器”不能仅仅止于罚款,10元的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需要我们去反思到底是什么让它“火”起来。正如大禹治水“宜疏不宜堵”,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基础设施真正完善了,选择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的人自然就少了。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