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临沂市一名家境贫寒的准大学生因接到骗子诈骗电话,被骗走9900元学费,在报警返回途中突然晕厥,最终因心脏骤停死亡。
曾几何时,电信诈骗成了我们生活中“顺理成章”的一部分,“要终结电信诈骗”也从最初的豪言壮语,变作如今的老调重弹。不能说过去无所作为,我们曾着力整改虚拟运营商。从2014年移动转售业务启动开始,部分虚拟运营商因线上渠道吸引用户效果不理想,开始在线下大量转售手机卡,从而滋生出非实名卡、黑卡等问题,“实名制”即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设置。我们也曾认为互联网平台肆意收集、兜售用户信息造成了诈骗泛滥,从而出台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条例办法。为避免诈骗信息烦不胜烦的滋扰,我们开始使用各类信息筛选、过滤软件等。然而18岁少女的死亡警醒我们:或许我们一直以来做的只是小修小补的工作,面对电信诈骗还相当无力。
实名制不能彻底根除电信诈骗,它至多能提高诈骗透明度,让公安机关的后期侦查更有章可循。电信诈骗重心在于“诈骗”而非“电信”,即便犯罪分子的身份信息已录入相关系统,有人依然会铤而走险。事件中少女之所以上当,不是因为电话另一端是陌生人,而是因为对方掌握了她的“情报”和情绪。他知道她极需这笔助学金,甚至已截获教育局发出的最新信息,知道面临开学准大学生格外心焦。为此他一遍一遍地在电话那头指导少女进行徒劳无益的操作,消磨其耐性、激发其忧虑、模糊其理智。犯罪分子熟练运用这一套心理战术,已然表明自己的职业犯身份。据统计,近年来全国电信诈骗平均年损失达100亿元左右,受骗者多为老年人。老年人的心态和急求助学金的学生较相像,被骗款额是他们用生命积攒下来的,视之愈重,便愈易被操纵。犯罪分子专挑“弱者”下手,制造了一起起不可承受的悲剧,这份扭曲的精明,岂是简单的制度能堵截得了的?
有人指责事件中银行的反应,认为当公安机关立案后,银行需立即冻结账户资金,如此便可防止悲剧发生。这种意见过于想当然。据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分子大多使用“多级转账”方式骗取金钱,即其向受骗者提供的账户只起过渡作用,随即便将其抽空,转向其他账户,冻结并无意义;另一方面,银行为保护用户安全,冻结资金需采取严格审批程序,而审批周期较长则使得冻结变得不再必要。其实,恰恰是在争论由谁承担主要责任时陷入的相互攻讦状态,让我们再次感到无力和迷茫。相互攻讦的结果大多是一待事件遭人遗忘,一切便恢复如昨。我们与其采取各执一端的偏颇立场,不如转换思维,从全局出发。对如何防止电信诈骗之所以感觉无从下手,很多时候是因为个人使用信息的场合实在太多,随着互联网发展和不同部门协作能力的提升,信息在反复流转、复制、改造的过程中稍有不慎便会被盗窃。
最近有这么一则新闻:6名曾在培训学校工作过的人,将工作时偷拍的信息放到网上兜售。若按上面互相摊派责任的办法,真相恐怕永远不会被发现。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信息采集各端的权责,完善信息采集、使用环节的个人授权工作,改变随意使用个人信息的方式等,让保护公民信息安全成为社会共识,让任何盗窃信息的个人和单位都要受到法律追究,如此方能逐渐消除我们的无力感。
少女的死亡带给我们的不只是悲伤,还有希图改变这一切的愿望:愿此事件成为终结电信诈骗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