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给中考加分定几条硬杠杠
各地中考大幕渐次落下,而中考加分一直牵动着家长们的神经——云南昆明“加分人数占比过大”引发家长格外关注;宁夏银川家长投资500万元可为子女加10分;内蒙古呼和浩特规定,10年环卫工的子女加4分……(见6月27日《人民日报》)
家长们对中考加分主要有两点质疑:一是加分的项目和人数过多;二是加分的分值过高。对此,昆明市教育局回应称,加分政策由教育局、体育局、民宗委、卫计委等部门共同出台,修改加分政策需要上下联动、左右联动,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以及实践才能逐步改变。所以今年加分政策不可能修改。
就这个解释,我们也看出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一些地方原有的加分政策存在不足之处,多个部门可出台加分政策,比较混乱;二是中考加分急需“瘦身”,过多的中考加分会干扰正常的教育秩序。高考加分在不断瘦身,中考加分的“浮肿”也应该治治了。
笔者觉得应该思考和解决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要明确中考加分的总原则,一方面要明确和压缩鼓励性加分的政策与人群,尽量规范父母功绩恩荫子女的现象;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厘清什么情况下适用政策类加分。目前,一些地方对农村独生子女考生有加分,如今国家生育政策作出调整,教育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整加分政策。
二是要上收中考加分项目的决定权。如果中考加分项目的决定权收回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以上的权力机关,显然有利于增强权威性和公平性。过去那种连县政府也可以决定为投资商子女加分的做法应该叫停,正在实行的加分项目中,未经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则应取消。
三是设置中考加分的两块“天花板”:一是中考加分的总人数占考生总数的比例,从上海、南京、济南等城市的实践看,可以获得中考加分的考生占总数的2.5%左右,那些动辄超过10%的地方显然是加分过多过滥;二是设置考生个人加分分值的上限,加分总分应该控制在一定分数以内。
四是规范加分项目设置的程序。改变各个部门都能发文件决定加分的乱象,所有加分项目一律由教育部门归口,然后组织专家研究,经过合法性的审查,最后由省政府决定并公示。
有专家认为,“快刀斩乱麻”的“瘦身”方法可能影响学生的个性化和全面发展,不利于培养各方面的人才。这在大道理上是对的,但此前的中考加分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发展?恐怕更多的是方便了某些特殊人群。所以,规范中考加分乱象是当务之急,至于如何选拔那些个性化明显的学生,可以徐徐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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