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观点

“下贱”不应该出现在性教育教材中

王军荣
2016年06月27日15:30 |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小字号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晒出江西省某高中生性教育教材出现女孩婚前性会被认为“下贱”等字眼,被质疑侮辱女性。此前,该教材出版机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认为,因为“下贱”有加引号,并不能算侮辱女性字眼,25日,中国从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到,目前正在对该教材进行修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教材可能语句上存在瑕疵,但绝无贬低女性的意思。(6月26日《中国江西网》)

引起质疑的是性教育教材中的这一段话:“婚前性行为,对于女孩的心身危害尤其巨大。女孩因爱献出身体,并不能增加男孩对她的爱,还会被‘征服’她的男孩认为她‘下贱’,发生性关系反而会使女孩失去爱情。”虽然“下贱”有加引号,编写者的本意也不应该理解为“贬低和歧视女性”,我们也承认这是为了提醒注意婚前性行为的危害,但在客观上却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让人不得不“误解”。

何谓“下贱”?意思解释有好几种,但其中一解释为“卑劣;下流”,这种解释恐怕就是性教育教材中的“意思”。的确,婚前性行为,对于女孩子心身均会造成影响,但并不是说,婚前性行为就是不可饶恕的,就是“下贱”的。这显然是一种错误的观点,也是违反科学的。应该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性行为,学会保护自己,但引导的方式却应该是科学的,而不是通过作践“性行为”的方式来对学生进行引导,这种“暗示”是消极的,虽然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会使学生不会轻易在婚前性行为,但也可能带来坏的影响,如果让学生认为性行为是肮脏的,或者是不应该有的行为,这可能会造成“性障碍”,如果真有这样的影响,则这样的性教育教材不是让人受益,而是在引导学生走向另一个极端。这样的性教育教材自然是不科学的。虽然本意为“提醒”,但却不该用上不科学的词语。

对于“下贱”表示愤慨的并非是个别网友,有网友指出,涉及两性危害的知识,言论几乎都是在针对女孩,这是不可取的。她认为,性别平等是教育者的必修课,在教育教材中出现侮辱女性的字眼实在不能忍。对于这样的“常识性错误”,为何相关人员就“看”不出来?为何这样的性教育教材就能够一路绿灯?

现在对于学生的性教育一直是薄弱环节,以致于学生中出现了诸多的“性问题”,而流产的年龄段也在不断降低,甚至青少年中也有不少得爱滋病的,这表明性教育越来越重要,但性教育,必须是科学的,不能以讹传讹,不能将

一个自认为是正确的错误观点教育着下一代,更不能将一些“性错误”观点传递给学生。这拷问着性教育教材的“严谨”。

(责编:王倩、文松辉)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