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强看求职者“朋友圈”无视权利边界
“刚刚有个人事主管给我打电话说想加我的微信,看一下我的朋友圈了解一下我。天呐!我到哪里转发几个既有深度又有内涵的内容充数比较好?默默翻了下自己朋友圈跪了,来不及了。”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专业大四学生黄琪在朋友圈贴出自己的求职经历,引发众多热议。(6月16日光明网)
一般情况来说,通过一个人的朋友圈,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了解某个人的学养、性格、兴趣等等,对于一些企业来说,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精准招聘”,但问题是,对于企业有利的这种信息了解,未必就是合法的。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这个逻辑可以成立的话,那求职者是不是也可以要求应聘单位提供一下财务报表看看,以便求职者了解应聘单位的经营状况呢?
朋友圈是一个私密的所在,涉及的是个人的隐私。换句话说,加不加一个人作为好友,那必须由个体说了算。而退一步说,就算我同意你加为好友,我也有权利设置彼此的权限,朋友圈给不给你看,给你看哪一条都应该由个体说了算。而在招聘中,人事主管提出加微信,本身就是一个权利不对等下的要求,求职者很难拒绝,拒绝往往会导致求职失败。而统一加为好友,则又不能信息屏蔽,对方势必要查看求职者的全部朋友圈信息。在整个过程中,求职者的个人隐私和权利完全被践踏。
其实,正如网友所言,要求看朋友圈的这一做法,就是一种职场风水学,是一种无视权利边界的做法。比如以前曾经有一些单位招聘时要求参考星座,如今又通过朋友圈了解一个人,也是同样的逻辑。在招聘过程中,个体的能力和性格,实际上在学历、笔试、面试等常规的考核中,就能了解。比如,你要考查求职者的创造力和思想水平,通过面试中的提问完全可以获悉,这相比被粉饰的朋友圈的信息更为准确。从这个角度来说,一些企业要求查看求职者的朋友圈完全是多此一举,是一种对求职者权利的践踏。
严复当年翻译密尔的《论自由》时,将书名译作《群己权界论》。指出公域讲权力,私域曰权利。多少年来,很多人仍然分不清权利的边界,随意践踏他人的权利。工作的属于工作,私生活的属于私生活。这就决定了企业不管在招聘还是在日常的管理中,要遵循法律,也要遵循公序良俗,更要讲究德行,分清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这体现出的是人事主管等企业领导的素养,也折射出了企业的文化。在笔者看来,强迫看求职者朋友圈的企业,一定不是什么好企业,这样的企业恐怕处处会有对权利践踏规章的存在,比如不付加班费,任意侵占员工的私人时间等。遇到这样的招聘单位,奉劝各位应聘者还是绕道而行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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