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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建设遗址公园可引入社会资源

余洁
2016年06月13日08:31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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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建设遗址公园可引入社会资源

  6月11日是中国文化遗产日,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话题引发了较多关注,轰动一时的海昏侯墓遗址也在近期挂牌成立了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管理局。近年来,随着考古事业的进步及文物保护观念的普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视野。公众自然乐于在周遭的环境里看见这些“发思古之幽情”的历史陈迹,但建设资金的压力及专业人才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考古遗址公园的发展。笔者以为,应盘活社会资源,为历史遗迹注入更多活力。

  目前,文物保护事业的资金渠道主要有两个,一是中央或地方政府财政拨款,一是社会闲散资金捐助汇集的基金。目前,多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亟待引入社会力量。今年3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提出,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开发文物保护保险产品,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的渠道。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公园保护,必须建立完善的文化遗产资金保障机制。其实,有不少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入遗址公园的保护。如慈善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这就为社会资金的进入提供了激励,国外对进入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社会资本予以税收减免,也已是通例。此外,还可以通过发行文化遗产彩票来筹措保护资金。彩票作为一种“微笑纳税”,具有准公共品的性质,是一种独特的政府筹资机制,同时也具有再分配效应和温和的经济调剂作用,并会对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产生影响。在英国和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对于解决遗产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发行文化遗产彩票贡献了很大的力量。

  除了资本引入,在法律上明确文物保护的第三方部门参与和公众参与机制也很重要。第三方部门的优势可以体现在更坚实的民众基础、更专业的行业背景以及更丰富的社会资源等方面,可以在社会行政事务中发挥极大的作用。不仅如此,公众参与和部门合作机制,可以广泛地调动社会力量,汇集社会资源和人才共同参与考古遗址公园的保护和建设。为了确保第三方部门和公众参与文物保护的合法权利和责任,要在法律上明确第三方部门在国家公园特许经营权的评估和监督上具有行业权威地位,通过与政府的合作契约关系,公正地履行社会监督、评估和引导的职责。

  历史遗迹是属于全体民众的,把每一个历史遗迹保护好,是我们对历史的责任,更是对未来的责任。引入社会资源,会让包括遗址公园在内的文物更好地得到保护,会让更多人有机会触摸文脉,会带来民众文物保护意识的极大跃升,效果可谓事半功倍。

  (余洁,作者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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