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观点

“个人消防罚单”应该再狠一点

南雪
2016年05月30日14:40 |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小字号

在楼道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逾期不改,龙潭派出所对该户居民进行警告并处50元罚款。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获悉,这是北京市派出所消防321工作法(即三查、两清、一发动,其中内容涵盖了《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内容)实施以来,也是北京市消防执法权限调整到基层派出所后,开出的首例“个人消防罚单”。(新京报 5月30日)

一位市民,因为在公共通道里放置了杂物,被消防部门处以50元罚款,这事很新鲜。这是北京市开出的第一张“个人消防罚单”。也是全国范围内的首张。首张“个人消防罚单”的出现,有人认为没有多大意义,仅仅处罚了50元罚款,就能让公共通道里的杂物不再吗?其实这个观念是错误的,因为首张“个人消防罚单”的意义不在钱多少,而是在表明对个人的消防方面的罚款已经真正实施,不仅让法律有了尊严,更有了警示意义,不过,“个人消防罚单”应该再狠一点,该罚的必罚并测无遗漏,虚置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拿生命玩笑。

在我们生活中,这种在楼道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的情况可谓司空见惯。作为街坊邻居,走路时难免磕磕碰碰,心里已经觉得不痛快。更可怕的是这些堆积起来的杂物多是易燃品,容易引发火灾,而一旦起火,逃生通道首先被挡住,可谓祸根深埋。然而面对这种情况,只要堆积杂物者不同意搬走,作为邻居常常束手无策。有些老楼根本没有物业管理,即便有物业,物业也往往无权强行清理他人的私人财产,问题便悬置了起来。《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然而这个规定往往遭遇执行难的问题。首张“个人消防罚单”出现,是法律在态度鲜明地对居民习惯性违法说“不”,令人眼前一亮。希望这样的“个人消防罚单”范围再广一些,再狠一些, 更希望“首张个人消防罚单”不是运动执法的杀鸡儆猴,而是常态化执法的“零的突破”。

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最基本方式,基本都存在象征性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尤其是面对一些可以影响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一方面,希望执法部门能够硬起来、狠起来,不要怕麻烦,哪怕是非常轻微的违法违规之举,也应该进行查处;另一方面,通过这样的小处罚,广大国人也应该慢慢树立基本的安全常识,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呵护自己及周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编:王倩、文松辉)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