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让道”见证城市文明高度
几年前,一篇《喜欢广州的六十个理由》在网络上热传,并且受到了许多市民的高度肯定。如今,至少应该再增加一个理由,那就是城市文明。5月10日晚,@广东消防发布微博“救火路上:消防员差点被眼前暖暖的一幕感动哭了”。在交通高峰期,车主的主动让道行为,不仅“暖哭”了消防员,也让人们看到了这座城市文明的高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尽管法律有明文规定,但关于“应当”是不是“必须”,一直以来都存有争议。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已经习惯将主动“让道”纳入道德范畴,所以很少有人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正当路权。也正因此,车主素质的高低也就成了让道与否的决定性因素。但一段时间以来,汽车文明并没有和汽车数量一起跃升。在不少城市,不避让救护车等紧急车辆,反倒成了司空见惯的“常态”,甚至还导致“孕妇车上分娩”“病患堵路耽误抢救时间”等让人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消防员才会被车主的让道行为所“暖哭”,公众才会为生活在一座文明的城市而自豪。
在道德层面之外,许多人对让道与否还有着现实考虑。其中最大的担心,莫过于因让道造成交通违规被扣分。实际上,如果确实是因为给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规行为,并不属于故意违章。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车主可以当场靠边拨打事故报警电话122,将现场的情况报备下来;也可以在事后提出行政复议,交管部门通过审核,证明情况属实,就可以撤销相关处罚。也就是说,法律是鼓励让道行为的。一些地方为此还制定了专门的制度,想尽办法打消车主让道的后顾之忧。比如深圳,2014年率先在全国启动无忧避让救护车系统,通过信息共享机制,交警和急救中心可实时交换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车牌、驾驶人、行驶路线,行驶记录仪记录的视频和图片等信息,对因避让救护车而产生的交通违章记录进行筛除,同时对不避让执行紧急医疗任务救护车的行为进行处罚。
在紧急状况下,特别是攸关生命安全之时,即便会面临让道扣分的情形,许多人依然会选择毫不犹豫地主动让道。此时,更能够显示车主个人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的高度。这应该成为最基本的社会共识,成为每一位车主的自觉行为。关键时刻总能折射出人性的光辉。由此,笔者还想到了另一则新闻,“阿婆被鱼刺封喉命悬一线,四女生放弃应聘出手搭救”。同样发生在广州,四个女生在关键时刻的选择,让公众看到了人性的善良。她们的行为一样“暖哭”了不少人,一样在提升这座城市的文明水平。有了这些人做榜样,更多的人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不仅为他们点赞,更要用实际行动传递关爱和温暖,让主动让道成为自觉,让助人为乐成为习惯,让生命至上成为理念。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自己所生活的城市和国家的文明水平。
让人欣慰的是,类似的让道事件近年来越来越多,从中也反映出人们的素质在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在不断进步。在这些充分彰显社会正能量的事情上,公众从来不吝惜掌声。不过,更重要的是从我做起,加入到主动让道的文明队伍中去,并久而久之固化为一种生活方式。到那时,车主主动让道将不再是“新闻”,人们也将习以为常不再被“暖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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