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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来论:保护版权是基本法治常识

2016年05月12日03:3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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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版权是基本法治常识

  北京海淀 王桓溥

  近日,音乐版权问题再起波澜。一位音乐人发文称网络电影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原创歌曲《孩子对不起》,并表示要将版权维护到底。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保护版权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常识。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不从事文学和艺术创作,往往很难理解创作的不易。曾有独立音乐人拍摄一部名为《音乐的秘密》的纪录片,展现一首歌从出生到最后发行的全过程,反映了创作的艰辛以及众多创作者不为人们所知的辛酸历程。免费使用固然具有极大便利性,但从音乐艺术价值而言,从音乐创作者的切身利益而言,音乐版权必须受到保护,有偿使用、授权使用是起码的原则。

  互联网时代,虽然音乐版权问题近年来被逐渐重视,但由于侵权频生,音乐版权市场尚未真正健康起来。保护音乐版权,应本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从实际国情出发,细化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同时,我们每个人尤其是版权使用者,也要增强版权意识,认识到版权存在的价值,尽最大努力尊重创作者的劳动成果。

 

  “天价摆渡”别伤了乘客

  河南西峡 吴彩霞

  近日,一位网友发帖称,其在温州龙湾国际机场遭遇“天价摆渡”收费:乘坐经济舱的他下飞机时坐了下贵宾车,大约300米的路程被收费398元。机场回应称,收费是明码标价,已事先告知,并非欺诈。机场收费是否合理,引发网友热议。

  抽象来看,“一块多钱一米的路”,的确有些昂贵。然而,正如一些网友所指出的,贵宾车服务本身并不包含在经济舱机票价格之内,属于额外机场服务。享受额外服务,就应该缴纳相应费用。同时,如机场所言,贵宾车属于“高端服务”,不属于一般的要经过审批的公共服务,不需要通过物价局,机场方面有依据市场定价的权利。就此而言,机场收费本属市场行为,无可厚非。

  然而,也应当看到,从一碗面、一壶茶动辄百元,到复印资料的纸张高达10元/张,再到天价摆渡费,机场相关服务收费居高不下,屡屡被人诟病。原因就在于,这种高定价远远超出消费者的消费感受,引发消费者被宰的心理不适感。同时,机场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竞争充分的市场,往往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消费者并无其他更多选择,因此即使交易属于自愿,也难免让人心理不爽。聪明的商家是决不会这样“得罪”消费者的,而是致力于让消费者愉快地掏腰包,这才是高明的策略。一些机场也应该调整思路、换下脑筋。


  《 人民日报 》( 2016年05月12日 05 版)

(责编:王政淇、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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