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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莫用三爷,废职亡家

陈延斌
2016年05月11日08:57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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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莫用三爷,废职亡家

  近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剖析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原因时,特别指出了家风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不少领导干部不仅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有的将自己从政多年积累的‘人脉’和‘面子’,用在为子女非法牟利上,其危害不可低估。”接着,习近平总书记引用了三句古训以为佐证:“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莫用三爷,废职亡家。”“心术不可得罪于天地,言行要留好样与儿孙。”

  这三句话,都是说的家教家风。前一句是告诫为官从政、施行教化者先要管好家人,端正自身;后一句强调为人要注重品行修养,以身立教,率先垂范,为儿孙树立榜样;中间一句说的则是用人与身家命运的关系。

  “莫用三爷,废职亡家”是清朝官场流行的一句谚语。何意?“三爷”是指三类关系密切的“至亲”:“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这句谚语的意思是为官之人,切切不要对“三爷”这类至亲委以重任,否则便可能导致丢官破家的结局。

  “莫用三爷,废职亡家”道理何在?难道为官者的至亲无才堪用?我们不是赞扬春秋时期“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的祁黄羊吗?仔细想来,这句民谚倡导“莫用三爷”,至少有着两层原因。

  首先,“三爷”的至亲关系容易使其行为失范,有恃无恐。清代乾隆、嘉庆年间著名的“绍兴师爷”汪辉祖,一生在州县做幕僚三四十年,后又考中进士做了几年州县官吏,此人公正廉明,颇有政声。他积数十年从政心得撰写的官箴著作成为居官佐幕者的必读书目,被誉为“佐治津梁”“宦海舟楫”。其中有一部名为《学治臆说》,书中谈到这一类“三爷”们不宜被委以重任的原因时说,他们“内有嘘云掩月之方,外有投鼠忌器之虑。威之所行,权辄附焉;权之所附,威更炽焉”。将重要权力交给这些“三爷”,他们容易倚仗与官员的这种父子、翁婿、郎舅关系,狐假虎威,胡作非为。或是放心大胆地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或是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坑害百姓。故而古人云“一用子弟至亲,百弊丛生”。更何况无原则提拔自己“三爷”的领导们往往不能做到公正廉明和严于律己,他们还会对这类至爱亲朋“扶上马,送几程”,结果常常使“三爷”们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这几年查处的官员贪腐案件中,“夫妻店”“父子兵”“全家‘腐’”并不鲜见。

  其次,被重用的“三爷”为官不慎,更易“坑爹”“坑娘”“坑亲戚”,甚至“废职亡家”。由于非因能力和德行而升迁,这些“三爷”们更容易出问题,且出了问题反过来连累了提拔任用自己的至亲官员。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被调查前,提拔干部以“是否帮儿子”为标准;为给其子程慕阳等人谋利,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程维高也因此被开除党籍、撤销正省级职级待遇。

  当然,“三爷”们也不是不能做公务员或者干事业,关键是要建章立制,划定“红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关系到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身为“三爷”的干部子女亲属,更要比普通百姓自觉自律,严格要求自己。

  两千多年前孟子就告诫人们,“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领导干部要牢记自己的公仆身份,“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搞“封妻荫子”“鸡犬升天”那一套,党纪国法不容,到头来只会落个“废职亡家”的可悲下场。

  (作者系江苏师范大学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传统家训文献资料整理与优秀家风研究”首席专家)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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