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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直击“打老婆天经地义”

人身安全保护令直击“打老婆天经地义”
背景:近日,浙江台州一名女子李云(化名)发网帖称,结婚8年以来长期遭到丈夫家暴虐待,去年4月丈夫将自己的鼻子割掉。李云称,目前整形诊断费用已近十万元,总花费至少30多万。为什么其夫要割她的鼻子呢,李云说,“他说我鼻子最好看就让我没有鼻子。”
新京报发表侯虹斌的观点:有调查显示,“在中国,每4个已婚女性有1个受过家暴”;但我们所能感受到的似乎并没有那么多;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没有被打死、打至重伤之前,甚至有的朋友家人,都不知道这个妻子正在遭受残害。隐藏着的、未被揭示出来的家暴是十分触目惊心的。虽然如此,我们仍然很难对受害人进一步责备,责备她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家暴者往往都伴随着强大的经济控制和精神控制,不仅对当事人实行暴力,还可能利用孩子和受害人父母亲人的生命安全来作为胁迫。许多受害者不是没有逃离过,甚至有的还离了婚,都仍然被前夫追杀上门。另一方面,有些受害人也往往笃信:离婚或者让人知道婚姻不幸,比挨打更可怕;还相信,孩子们宁愿要一个刀光剑影的双人家庭,也不要一个安宁的单亲之家。《反家暴法》业已实施,还有女性在忍受家暴。所以,这个社会要做的,不是责怪她们无能,而是给更多家暴中的女性(男性)建立一个安全的港湾。
小蒋随想:一些事看似有“有关部门”管,但真向“有关部门”求助时,结果未必乐观。就家暴而言,以往受害人打110报警,如果不构成轻伤乃至更重的伤害,警察充其量是对打人的一方批评教育,就不了了之。而打人者此后往往会变本加厉地“教训”受害人。如果找妇联与街道,后者可能会说没有执法权,虽有保护妇女权益之责,却未必有实际行动与措施。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似乎让家暴受害人看到了希望。考虑到这一保护措施刚刚实施,有必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知晓,鼓励受害人勇于使用这一法律武器,同时令打人者有所忌惮。另一方面,执法机关也要通过典型案例,依法严惩暴力伤害配偶的恶徒,确保有关法律的效力与威信。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要消除“家暴是家务事”思维。切实维护家暴受害人的权益,需要法律的介入乃至邻里的守望相助,而不是作壁上观。
总在“马桶盖”上做文章,是跟风非创新
背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计划提出,要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等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马桶盖+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这种组合,被一些媒体用作大标题。
京华时报发表汤嘉琛的观点:我反倒觉得:中国制造要通过提质行动成为“中国智造”,首先要防范的就是“马桶盖陷阱”。它指的是,在制造业提质升级过程中,盲目追逐所谓“爆款”的那种发展思路。称之为“陷阱”,是因为这种理念看似站在了时代的“风口”,实则可能让相关企业陷入“转型成功”的幻觉中,最终导致整个行业落入缺乏创造性、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窠臼。过去几十年中,中国制造业用得最娴熟的武器恰恰不是创新,而是模仿。只要有“爆款”受到消费者追捧,很快就会有劣质廉价的“同款”。这种富有投机色彩的发展模式,让一些企业赚到了钱,却让中国制造戴牢了“山寨大国”的帽子。如果新时期的中国制造业依然为自己能迅速克隆“爆款”而沾沾自喜,所谓“新国货”恐怕仍不会有光明前景。真正值得中国制造业关注的,其实是“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具体要求,而这其中的每一项都以创新为核心。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靠创新跳过“马桶盖陷阱”,成为趋势引领者而非跟随者,成为需求制造者而非迎合者,会让我们离质量强国更近。
小蒋随想:现在大家都说要创新,但对于如何创新,很多人心里未必有数。创新的本质是创造以前没有的新东西,这需要想象力,在制造业方面,还需要技术与工艺的支持。“山寨”的繁多,印证了我们在上述两方面的短板。就设计而言,无论是艺术设计,还是工业设计,其创造灵感,需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要求给予设计者一些“仰望星空”或琢磨“诗和远方”的空间。但许多企业急功近利,显然做不到这一点。有了想法,还需要通过与技术进行磨合,才有可能“将理想照进现实”。而技术与工艺的研发,则需要相当的教育与科研投入,需要以学术为本的科研机制。反观我们的产学研衔接却时常不畅,许多高校与科研机构是官本位的,教授异变为“老板”,许多论文“水分”不少……简言之,创新性产品或消费品的诞生,其实考验的是社会的综合实力。如果教育仍然是应试的,企业仍追求“短平快”利益,社会投机炒作远比干实业“来钱”,那么人心就难免浮躁,一些目标就不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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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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