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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保护人身安全必须对暴力零容忍

施经
2016年04月07日08:59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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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保护人身安全必须对暴力零容忍

  4月5日,一则题为“女生深夜遭遇劫持”的帖子引发广泛关注,作者“弯弯”称自己于4月3日晚在北京望京798和颐酒店遭遇陌生男子强行拖拽,险遭劫持。

  网友的关注和愤怒不难理解,据“弯弯”回忆,陌生男子施暴时,酒店服务人员未予以有效制止,幸而求助一名女房客,她才脱离险境。在事件发生后,酒店的回应拖沓且缺乏诚意,警方的调查也尚未有结论,一时令她陷入“求助无门”的境地。但事件能够受到如此高频度的关注,除了酒店方的表现外,“女性在公共场所遭遇暴力”这一现象才是引爆舆论的关键点。我国刑法等法律严厉打击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反家暴法》也于今年正式施行。可是,社会上仍然充斥着一些暴力行为,女性往往也首当其冲成为受害者。网友同情并支持遇袭女生,实是因为他们感受到暴力带来的恐惧。

  对于女性遭暴力袭击,有人将其归咎于法律的不完善,也有人将其归咎于公共空间管理者的失职,还有人将其归咎于旁观者的冷漠。虽然上述三点同暴力的最终发生都存在或多或少关联,不过都没有切中问题的要害。法律手段毕竟是事后救济,如同事件中的女生,在第一时间报警就已做出最正确选择。管理者的失职,同样不是暴力频发的直接原因。对公共空间的每个角落都严加设防,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都不现实。国人的看客心理常遭诟病,但随便给公众贴上看客标签也不严谨,也着实冤枉了不少好人。绝大多数国人都不冷漠,相反,他们乐于助人,这从女房客的反应以及事后大家的义愤填膺就可见一斑。

  对女性、儿童和老人实施暴力,每一个正常人都不能容忍。问题是实际案例中,施暴者往往公然宣称“这是我的私事”,或引导旁观者作此联想。对牵涉他人隐私的事情,我们不干涉,会不会变相纵容暴力?网上曾有这样一段视频:一名男子抱起一个反复挣扎的孩子,男子用蛮力控制孩子并将其带走,最终证实这名男子是人贩子。在人群中,你若目睹这一切,或许会为孩子的痛苦感到心疼。可心疼归心疼,你总会犹豫:“这是不是老子教训儿子呢?”国人并非看客和天性冷漠,只是对于私人空间更加敏感和尊重,对于伦理道德行为抱有更多的保留和迁就。遇袭事件发生后,网络上推出一系列安全贴士,诸如“女生晚上不要独自出门”“随身携带辣椒水”等。但这些只是消极防御之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

  要消除暴力行为,必须秉承零容忍的态度。在暴力面前,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即便是牵涉他人隐私。因为人身安全至上。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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