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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卖烟就卖烟,别拿传统文化说事

戎国强
2016年03月17日08:44 |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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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卖烟就卖烟,别拿传统文化说事

  为降低公众吸食烟草的欲望,一些国家立法规定在烟盒上印制烂肺、烂口、骷髅等“重口味”警示图标。但是,这一做法目前我国还未实行。据《法制晚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段铁力15日下午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烟盒上印警示图标不符合中国文化传统,且目前没有增加图标的打算。

  段副局长此言一出,立即在网上引起反响、反弹,网友纷纷指责段铁力只追求烟草利润,不顾烟民健康。

  顾及烟民健康,应该是烟草行业的社会责任之一,但是,这一责任目前还缺乏法律的强有力的保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唯一一条涉及卷烟包装的条款是第十七条,它只是规定:卷烟、雪茄烟应当在包装上标明焦油含量级和“吸烟有害健康”——并没有强制要求烟盒必须印有警示图案。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十三五期间将“大力推进公共场所禁烟”。要取得真正的效果,还需要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执行、落实,而后者恰恰是很多领域里的薄弱环节。要烟草行业自觉主动地在烟盒上印警示图案,不啻是与虎谋皮。

  在商言利,靠烟吃烟,对烟草局长来说是符合其职业逻辑的。但是,卖烟就卖烟,拿“传统文化”说事就离谱了。能不能告诉大家,“传统文化”的哪一条不让你印警示图案了?真要说传统文化,吸烟对中国人来说还真不是“古已有之”,而是货真价实的舶来品。据《吸烟史》一书介绍,烟草是15世纪末从南美传入欧洲的,17世纪从欧洲传入日本后,才经日本传入中国。说在烟盒上印制警示图案不符合传统文化,等于是说重利轻义的选择是符合传统文化的。传统文化能背这个黑锅吗?

  烟草当然也有其药用价值,但并非要通过吸烟来实现,吸烟者也不是为治疗而吸烟。但是,烟草能带来巨大的财富。去年7月15日,在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布会上,该局发言人张修连说,2015年上半年,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6242.4亿元,同比增长7.58%;上缴财政总额4850.6亿元,增长9.55%,预计全年上缴财政将超1万亿元。这里的两个增长幅度都超过了GDP的增长。即使有卷烟价格上涨的因素,也无法掩盖控烟宣传的无力与低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中心曾经发布过2005年《中国吸烟成本估算》,统计显示,吸烟导致的疾病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加在一起,高达2526亿元。而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提供的数据,2005年烟草行业的工商税利才2400亿元。但是,吸烟带来的损失、危害不是由烟草行业来承担的。他们对禁烟、控烟没有什么热情一点都不奇怪。等到相关立法提上议事日程的时候,“烟盒上印制警示图案不符合传统文化”是不是一个预先设置的、很“正面”的反对理由?不过,“传统文化”也有不灵的时候。部分出口国外的卷烟上就有警示图案——不印烟就卖不出去。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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