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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新国标”是对消费者劳动者的双重呵护

杨朝清
2016年03月15日15:29 |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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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福建福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了解到,3月15日起《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在福州正式落地。今后福州月嫂按星级定薪酬,每月最低工资5000元左右。另外福州母婴护理行业在全国同行业首推“五个统一”办法,即统一体检、统一上保险、统一培训、统一上岗证及签统一合同。(3月14日《福州晚报》)

伴随着社会变迁,聘请家政服务人员逐渐从一种特殊性需要向普遍性需要转变。在供求关系失衡的格局下,月嫂不仅身价高,而且“一位难求”。然而,家政服务行业的“野蛮生长”,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弊病。不论是保洁阿姨“磨洋工”,还是保姆总吃雇主家的苹果,抑或“毒保姆”,如果家政服务的品质仅仅依靠从业人员的道德自觉和行为自律,这样的“看人品”、“凭运气”,消费者显然难以托付社会信任。

在消费者权利意识不断提升的当下,家政服务的社会评价标准也从“将就”到“讲究”过渡。家政服务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私密性,一旦“遇人不淑”,被服务对象不仅难以享受贴心、细致的家政服务,还面临着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风险。在家政缺乏行业规范、服务人员缺乏“紧箍咒”的今天,遇到好月嫂是人生的幸运,遇到不好的月嫂则是人生的不幸。

这边厢,雇主寻找家政服务人员“等不及”,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没有多少家庭愿意花费大价钱来购买家政服务;那边厢,雇主却担心家政服务人员素质的良莠不齐,让自己和家人“伤不起”。这样尴尬的现实,说到底是家政行业专业化不足、规范化缺失的产物。

“月嫂新国标”表面上是一种限制,在本质上却是一种保护。“五个统一”不仅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家政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伸展;对月嫂按照星级定薪酬,既是为了满足差异化的市场需求,也有助于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提升月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说到底,促进家政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尽管在短期内会让家政服务人员经历转型升级的“阵痛”,在长期上却有助于实现消费者和劳动者的互利共赢。

长期以来,家政服务被视为一个没有准入门槛、没有技术含量的行业。现如今,公众对家政服务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家政服务必然要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月嫂显然不能拿着高工资,却扮演着劳动技能低下、职业伦理缺失的角色。

月嫂所提供的家政服务质量,从某种意义上直接影响着消费者家庭生活的质量和幸福感。 “月嫂新国标”只是家政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一个好的开始,只有不断提升家政服务的质量,消费者和劳动者才能过上更有品质的生活。

(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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