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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慈善立法打造诚信公开的“玻璃口袋”

梁江涛
2016年03月10日18:18 |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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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之后,各代表团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进行审议。 草案强化了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草案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以及国务院民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慈善项目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3月10日北京青年报)

慈善事业做得怎么样,是我们这个时代与社会的体温表。在公众的集体意识中,他们表达捐赠意向的权利在觉醒;对项目提出意见或投诉的权利在觉醒;了解捐款去向的权利在觉醒;减少或停止捐款的权利在觉醒。我对你不信任,或者你不让我对你信任,我就可以选择少捐、向其他慈善机构捐赠,或者直接不捐了。可以说,诚信公开,是一切慈善的第一生命,也是我国慈善立法绕不开的首要命题。

慈善法草案修改,在此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慈善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一些重要内容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首当其冲。应借鉴国外成熟经验,从法律制度上厘清政府权力和慈善者权利的法律关系,更好地赋予捐赠人的知情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为公益慈善打造“玻璃做的口袋”,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制,强化问责惩处挪用截留善款的行为。这些都应成为慈善法必须充分考量的细节。而如何公开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更是立法中必不可少的。

慈善信息公开是个复杂的活儿,但只要用心就不难。先要建好两本账,第一是慈善款物的总账。建立慈善信息互动平台,公开慈善捐助信息,包括接收捐赠、款物使用、受益对象等。不仅要公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慈善项目情况,而且要公开慈善组织涉及款物收入与流向的所有动态信息,公开慈善组织人员费用明细与占善款善物的比例。第二是交互式个人账户。不妨参照快递公司的查询系统,个人捐款跟踪去向,让捐款人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同时,不管对总账,还是对个人捐款,凡是有质疑的,做到有问必答。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公开处理结果。公众对回复与处理不满意的,可通过举报系统直接向相关公权机关举报,由其介入调查,及时查清原委,廓清真相,将骗捐诈捐、挪用截留、滥用私分、侵吞贪污善款善物的行为绳之以法。

莎士比亚说“慈善是高尚人格的真实标记”。慈善组织也应该表现出尊重、真诚、信义、博爱与奉献的品质。捧不出一本细账来,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就难以建立。缺法律、缺能力、缺公信,是当下中国慈善事业所面临的纠结与尴尬,期待通过立法的规制,让公众看到从顶层设计到透明运作、再到慈善组织自身完善的嬗变,使“要我慈善”真正华丽转身到“我要慈善”。

(责编:颜子昂(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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