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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行贿的老板“害人”还是贪官的欲望“毁己”?

刘仁胜
2016年02月26日14:01 |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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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由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检察院起诉的武都区工信局原局长董社有受贿332万元、891.16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法院一审对其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全部非法所得。日前,董社有已被送监执刑。(02-25 来源:新华网)

董社有之所以被查处,只因其在武都区扶贫办主任任上大肆收受工程老板贿赂。其身陷囹圄时才悔恨地说:“应该把那些行贿的老板都判刑,都是些害人精。”笔者闻此言不觉想笑,官员落马怎能全怪行贿老板“害人精”?

诚然,那些投机钻营,想方设法“围猎”官员的老板们,用金钱、美女、名烟名酒轰开了官员的防线,把官员们拉下了水,确属“害人精”。有人说“每一个落马的地市官员背后,都有数十个乃至数百个行贿人。”行贿人对“官员围猎”的手段在与时俱进、花样翻新,甚至安插“卧底”、买通身边人,除了对官员的个人喜好如洗澡、美女、打牌、收藏、玩车等等悉数掌握之外,对官员家庭成员、外围关系乃至朋友圈的动态也要一一跟进,其信息之准确、更新之迅速令人吃惊。要抵挡住这些“害人精”的“腐败”攻势,确属不易!

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有人行贿不一定就非得要有人受贿。落马的官员和行贿的老板们之间是各取所需,又怎能把责任都推在一方身上?只要立场坚定,只要信念深稳,就能在诱惑面前站稳脚,不动摇。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优秀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应该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断提升自己抵制诱惑的能力,在这个到处充满诱惑的时代坚守党纪国法底线,坚持清正廉明之风,为反腐倡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一念之欲不制,而祸流于滔天。”可见,如何避免党员干部“温水煮蛙”现象的发生和蔓延,做到防腐拒变,的确值得我们深思。党员干部要加强自律,切实做到“吾日三省吾身”,要日日修炼,时时防微杜渐,在灵魂深处铸就抵御“糖衣炮弹”袭击的铜墙铁壁,才能真正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拒腐蚀,永不沾。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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