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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监管杜绝“天价”实现平价

张健
2016年02月25日13:50 |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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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虾”和“哈尔滨天价鱼”等“天价”消费余波未平,武汉又曝出128元的“天价”姜丝可乐。记者调查发现,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湖北省物价部门派驻调查组进行调查,酒店方面主动停售了“天价”姜丝可乐。虽是“明码”,却标了“天价”,这种行为到底该不该吃罚单?(新华社2月24日)

近日,关于明码标价的“天价”商品屡屡被媒体和民众提及,“天价”商品的曝光,一方面表现了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不愿意再吃哑巴亏;另一方面,随着事件的曝光,给当地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可以说,“天价”商品虽然只是个别问题,但是其对经济的危害性还是非常巨大的。

前天“天价虾”,昨天“天价鱼”,今天“天价姜丝可乐”从各地相继曝光的“天价”商品事件中很容易发现,不管是消费者还是执法部门在面对“天价”商品时一直比较被动。主要原因在于民不举官不究,大多数消费者在面对“天价”商品时还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物价管理部门在本地没有发生“天价”商品纠纷时,没有提前对本地商品价格进行市场调查,任由“天价”商品问题出现,即便被曝光,对价格领域的监管也处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处理阶段,没有在根本上重视。

如何解决“天价”商品事件的继续泛滥,有人认为消费者应该对“天价”商品进行举报,迫使商家在定价时自律,有人认为物价等监管部门执法乏力应该加强检查执法力度等等。但笔者认为,“天价”商品是市场经济时代个别商家为牟取暴利的选择,如果想要彻底杜绝,只有偶尔一次的监管和举报是不够的,更需要将监管常态化。

物价监管常态化,不只是对物价部门提出的要求,更需要消费者的监督举报,因为物价问题是一项长期存在的市场行为,仅靠任何一方都没有能力和精力解决,只有在双方的联动下,抓住一起严查一起,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才会对试图违规的商家起到震慑效果,净化市场物价环境。

除了对“天价”商品商家加大处罚力度外,相关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商家进行宣传指导和提出诚信自律的要求,不只是要求商家明码标价,更要让商家作出货真价实的承诺,这样商家在试图违规时心中就会有忌惮,也清楚如果自己出售“天价”商品会得到多么严重的后果。

另外,工商等管理部门为商家建立长期诚信档案,如果商家出现“天价”违规经营,在得到应有的查处后,今后的营业资格和营业范围都将受到连带限制,这样常态化的管理才会成为悬在商家头上的一把利剑,让商家不敢尝试商品“天价”经营行为。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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