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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经济时评:预防非法集资 举报渠道应畅通

白之羽
2016年02月15日03:5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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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要以防为主、发动群众,而公安部的网络信息登记平台开了一个好头,我们期待一个更通畅有效的非法集资举报渠道

  

  非法集资取证有了网络平台。

  2月13日,公安部正式启用了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

  的确,与过去必须在公安机关填表登记相比,网络平台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更快地收集、汇总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办案人员,提升了办案效率。

  网络取证,是非法集资办案取证适应互联网时代迈出的一大步,值得称赞。

  近年来,非法集资愈演愈烈,根据“网贷之家”统计,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有2595家网贷运营平台,其中896家平台出现问题,是2014年的3.26倍。

  而与此前口口相传的区域性非法集资相比,网络非法集资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据公安部介绍,“e租宝”案件投资人众多、涉及地域广泛、电子数据量巨大,仅用以往取证方式不利于海量电子数据及时汇总、统计、核实、甄别。所以说,网络信息登记平台的设立,既是顺势而为,也是不得不为。

  然而应该看到,该平台的设立仍然只是案件进入取证调查阶段后的进步,对于一个涉及到投资者、运营方、组织者,乃至外围宣传造势者的庞大非法集资链条来说,公安部门能做的还有很多。

  比如,如何让群众的举报渠道更通畅?如何强化举报阶段的警民联系?能不能让网络成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多地多部门已经开设了多种类型的网络举报平台,涵盖环保、打拐、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甚至反腐败等领域,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应该看到,在愈演愈烈的非法集资领域,高效的网络举报平台仍然没有出现。此外,由于属地管理的原则,地方公安部门一则没有权限、二则缺乏动力,往往导致涉及全国多地的网络非法集资案件更容易逃避监管。

  所幸,国家对预防非法集资已经开始重视。2016年2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以防为主,及时化解,发动群众防范预警。

  公安部的非法集资信息登记平台开了一个好头,而对于防范打击网络非法集资来说,我们也期待一个更通畅有效的举报渠道。


  《 人民日报 》( 2016年02月15日 10 版)

(责编:王政淇、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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