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热点辨析:反腐败不是导致干部不作为的原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抓贪官、治污吏、纠四风、彰法纪,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是,在反腐败赢得广泛赞誉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杂音噪音和似是而非的论调。比如,在最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日本《经济新闻》记者说的“中国有一些官僚被反腐弄得意志消沉,甚至对招商引资和与国外交流都变得有些消极”,就代表了社会上或多或少存在的“反腐败导致党员干部意志消沉甚至不作为”的观点。对于这种观点,有必要加以辨析。
其实,“为官不为”不是什么新鲜事,人们经常说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为官避事平生耻”,就是对传统社会“为官不为”现象的批判。实事求是地说,在我们党深入开展“打虎”“拍蝇”之前,“为官不为”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就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一些党员干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不敢干,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管。出现这些“为官不为”现象,既有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够的问题,也有能力不足、本领不强导致“不会干”“干不了”的问题。因此,简单地将党员干部不作为与反腐败斗争联系起来,不过是为一些党员干部不作为寻找借口。进一步说,如果按照“反腐败导致干部不作为”这个逻辑反推,岂不是“纵容腐败干部才有作为”?如果“作为”是从个人利益出发,“有好处就干,没好处就不干”,这本身就不是党和人民所需要的“作为”,而是胆大妄为、胡作非为,其结果只能是违背客观规律、损害群众利益,实际上就是腐败的表现,也恰恰是反腐败斗争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那种认为不反腐败党员干部才能有作为的观点,是根本不成立的。如果一个党员干部总是以反腐败为自己的不作为辩护,那么,他或者是早已劣迹斑斑,眼看反腐败斗争日益深入,怕露马脚而暂时收手,表现为“不作为”;或者是理想信念丧失、个人利益至上,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面前感到私利难图,所以工作中采取消极对抗态度,表现为“不作为”。
党员干部就是为民干事的,而不是为己谋利的。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作为是本分,不作为是失职。我们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就是要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不能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高压线,明确了党员干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为党员干部有更好作为、更大作为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敢于担当、干净干事的党员干部提供了更大舞台。实践中,反腐败斗争取得的一系列成果得到人民群众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衷心拥护和高度评价。2015年国家统计局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91.5%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比2012年提高了16.5个百分点。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对党员干部的问卷调查也显示,85.2%的受访者认为反腐败使政治生态得到明显改善。可见,那些认为反腐败导致干部不作为的观点,是缺乏民意基础的。
面对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新形势,党员干部关键是要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担当意识,这样必然会有更大作为。党员干部应深刻认识到,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意味着担当。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有担当的意识、担当的勇气。权力观说到底是世界观问题、理想信念问题。党员干部必须通过深入学习,真正从思想深处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补足“精神上的钙”,以此强筋壮骨,以共产党员的“铁肩”担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义”。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有了正确的权力观,就会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党员干部就会不断有新的更大作为。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科研部副主任)
《 人民日报 》( 2016年02月05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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