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春晚门票可以尝试实名制
春节将至,记者发现不少人通过分类信息网站等平台出售2016年央视春晚门票,售价高达88000元。中央电视台表示,央视从未以任何方式、渠道销售春晚门票。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称,此举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涉嫌构成诈骗罪。(1月26日《京华时报》)
一张门票八万八,数字很吉祥,但也很昂贵,由此可见被称为“新年俗”的春晚在国人心目中的非凡影响力。然而这些通过各种渠道正在“兜售”的春晚门票,实际上却是一种“非卖品”,因为央视春晚剧组几乎每年到了春节前夕都会公开声明,表示春晚门票从未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渠道销售,并提醒网民和公众不要轻易相信,以免上当受骗。
问题是春晚剧组年年发表内容一样的声明,但网络上真假莫辨的春晚门票也年年都在卖,如果真有人上当受骗了,势必会对央视春晚这一著名的文化品牌,甚至是对央视本身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带来极大的损害,所以这个问题,必须找出一个根本性的解决办法才行。
其实大家也都知道,即便春晚剧组做了声明,事情还是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有人打着销售春晚门票的幌子招摇撞骗,目的就是诈骗钱财,他们的手里根本没有门票可卖;二是有些人通过各种渠道拿到了春晚门票,但是自己又不能或不愿去现场看春晚,所以想转手卖出去,趁机赚上一笔。比如,在春晚连续17年露脸的“笑脸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为了不漏掉羊年看春晚,我早在半个月前,就同时委托了几个北京朋友,同时帮我找门票。”“笑脸哥”连续17年看春晚,他的票怎么来的?
对于第一种情况,网友小心谨慎一些,不要相信不明渠道的信息就可以了。但是对于第二种情况,却让人不知道如何应对。尤其是对于那些确实想去春晚现场感受一下氛围,看看自己喜欢的明星的人来说,可能还真会跃跃欲试。而在我看来,不管是哪种情况,为了避免观众上当受骗,也为了春晚直播的安全,央视春晚剧组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既然春晚门票是“非卖品”,那么春晚剧组为何不向公众公开门票的分配方式和流向,做到门票信息的公开透明?这样就可以帮助网友分辨网络上那些大肆兜售春晚门票的真假,以避免上当受骗了。而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更好的办法来避免春晚门票乱象,避免其成为一些人牟利的工具,那就是学习铁路部门的车票实名制,也来个门票实名制。
具体说来,不管是把门票赠送给剧组人员,演员,还是央视的广告客户,都要求对方凭身份证提前“预定”,并且票面上要显示领票者的身份证信息,以待正式入场的时候查证。一旦出现持票人身份信息和票面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就拒绝入内。这样一来,也就没人敢轻易购买春晚门票了,因为你买了也进不去现场,没有买的,自然也就没有卖的,问题就解决了。
春晚门票既是“稀缺品”,又是“非卖品”,所以春晚剧组既要做好分配工作,同时又要保证安全性,那么实名制就是一个可以考虑的不错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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