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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无犯罪记录”的“奇葩丈母娘”未必真奇葩

司马童
2016年01月21日14:08 |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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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年轻人到泉州市安溪县公安局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理由是准岳母要求“无犯罪记录”才同意女儿出嫁。但从去年8月22日起,公安部已明确取消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第14项,就是不给个人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办的民警小王坚持不能开,这个小伙只好忧郁地离开了。(1月20日《海峡都市报》)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而福建泉州这位准岳母,在“万事俱备”的情况下,又想出了让准女婿提供“无犯罪记录”这一招,着实令人“眼界大开”,不少网友也很快送上了一个“奇葩丈母娘”的雅号。尽管各地公安机关时下已不会再给个人开具类似证明,但我却要说,“奇葩丈母娘”未必真奇葩。

有道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更有网言戏语称,“热恋中的人,智慧往往都为零”。这就揭示了一个许多人常会刻意回避的问题,面对生活中层出不穷的“奇葩证明”,我们是否能够直面防不胜防的“稀薄诚信”?换言之,假如社会方方面面的诚信建设,足以让人觉得作假现象已经少之又少,那么或瞠目、或荒唐的“奇葩证明”,又有多少还具存在的必要?

现实中的“奇葩丈母娘”,当然不止一个让准女婿证明“无犯罪记录”的。媒体报道还称,有对志趣相投的年轻人快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有天准丈母娘突然让男方念下身份证号码,并实话实说,“我要查一下你的开房记录。”事后男的尴尬地说,由于此前谈过几次恋爱,身份证号码给了,便知道这事基本也就“搅黄”了。

渲染“奇葩证明”,难掩“稀薄诚信”。莫说是“奇葩丈母娘”的种种考验,最近还有一则热闻是,河南永城一女子婚检时查出了艾滋病,她和医院方面都隐瞒了实情,结果婚后使丈夫也受到了感染。虽说涉事的医院解释,不公开艾滋感染者的隐私并无违规,可如果连“婚检结果”也可以语焉不详,甚至隐瞒实情,那么某些“奇葩证明”又算得了什么呢?

“奇葩丈母娘”未必真奇葩。坦率地说,一位准岳母要求有“无犯罪记录”才同意女儿出嫁,或是出于对准女婿情况的不够了解和掌握,也有可能是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想用一份“硬通”的证明,来堵住旁人的说三道四;至于最终是不是非要拿到“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不可,我看是变数多多,大有通融余地和替代办法的。

现实语境下,“奇葩证明”哪怕还常有,但真正能称之“奇葩丈母娘”的,大概是不多的。笔者的观点是,媒体和公众,与其习惯性地热衷渲染“奇葩证明”,倒不如由表及里,多来关注亟待修补的“稀薄诚信”。从某种意义上说,“奇葩证明”是果,“稀薄诚信”才是因——将社会诚信做足、做实和做优了,“证明之困”自然也会迎刃而解。

(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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