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发: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比例须有“两个挂钩”

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保障水平的提高, 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比例或将上升。专家认为,从筹资机制来看,财政补助已经占到筹资总额的四分之三左右,居民医保存在“泛福利化”倾向,未来应逐步改变目前个人与财政筹资责任失衡的局面,建立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的合理分担机制。(1月11日《经济参考报》)
医保,从筹资机制来看,财政补助已经占到筹资总额的四分之三左右,而政府财政要用钱的地方很多,所以,有专家提出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比例,这虽不是“上上策”,但也是迫不得已;对此,我想建议的是: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比例须有“两个挂钩”。
一者,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比例应与提高收入挂钩。如果是工资上涨了,如果是城镇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增加了,如果是“新农保”收入增加了,于这些“上涨”与“增加”之后,适当地提高个人医保缴费比例,那也未偿不可,毕竟“大河有水”才能“不河满”。这其间,特别是“低保户”这类的低收入人群,如果其收入增长有限,政府还应在个人医保缴费方面有所补贴才是。
二者,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比例应与“次均医疗费用”挂钩。“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原因之一是“大检查+大处方”的“看病贵”,一些医生,“不问三七二十一”,首先让患者去“验血验小便”,让患者去“CT”、去“核磁共振”,如果是住院,那便是“一个劲地天天吊药水”,其实,“医保费”一定程度上是让“看病贵”吃掉了!所以说,相关部门一定要向“大检查+大处方”开刀,决不允许“猫不捉鼠”;因为,医保的钱,并非太平洋的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对症下药”,广州市医保中心每年都是按照医院的等级、服务量及往年费用支出等划定医保总费用并拨付给对应的医院。全年所有的费用与住院人次拿来平均——这种“讲人均”,应该说是科学合理的,也是在保护病患就医用药的“可持续”——当然,“节流”之同时,更要“开源”——将公立医院医生的“事业编制”减至“零”,实行人力资源管理“合同制”,将医生解放出来而让他们成为“社会人才”,以增加医疗卫生人才的“市场供给”;与此同时,不是说不可以“做大做强”,但大城市的大医院应实行“计划生育”,大城市中心城区大医院一定要“限规模、限床位”,要发展,你们可以去郊县、去乡村“开连锁店”,以缓解“看病难”所带来的“看病贵”。
怕就怕“按下葫芦冒起瓢”,提高医保个人缴费应学会“弹钢琴”,应将如上的“两个挂钩”形成“环环相扣”。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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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传发 编辑: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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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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