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鹏:公款洗脚不如“洗澡治病”

湖北省某市农委在2013年6月19日、11月11日两次接待客商过程中,安排客商到养生会馆洗脚,消费3272元,均以全省新农村建设会会前筹备支出名义在单位财务账上报销。据此,经有关纪检机关决定或批准,给予该市农委主任李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主任王某、办公室副主任陈某、计财科科长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月11日 荆楚网)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党都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主题中进行自纠自查,不惜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将反腐进行到底。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该市农委主任不但没有做到及时反省,反而将养生会所洗脚费用堂而皇之的列于报销之列,令人瞠目结舌。
就事论事来看,该农委的领导干部违背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承诺,将承诺中不出入高端会所,不挥霍公款,不违反公共财务管理和支出等原则抛诸脑后,更违反了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支出的若干规定,存在不该接待乱接待、违规和超范围接待的情况。
一方面这是政绩观的错位,将“接待就是生产力”、“公款不花白不花”的错误观念代入为官准则。另一方面,更是个别领导干部心存侥幸,缺乏对党规党纪和人民利益的敬畏和维护之情,导致作风不实,奢靡腐败现象急剧滋生。
“物洗则洁,心洗则清。”洗脚能够洗去污垢、放松身心,但是用公家的钱洗自己的脚,却让行为和思想蒙上了一层灰尘,达不到洁身清心的效果,更洗不出一个干干静静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好官。显然洗脚与“洗澡治病”相去甚远,甚至是天壤之别。
党员干部确实应该“勤洗脚”,将那些热衷于出入高档会所的脚步转向多下基层、多做调研;将那些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脚步变成放下架子、俯首躬亲的步伐。“洗”出拉近群众的脚踏实地,“洗”出勤政为民的足履实地。
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既然公款洗脚是作风病就不能养痈遗患。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的基础上,更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让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防止“四风”问题的顽固不化和间断反弹。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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