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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辉:火车票“方寸”广告标定市场多元

2016年01月11日10:55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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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胡辉:火车票“方寸”广告标定市场多元

  “松花湖”号、“好想你”号……继火车列车被“冠名”之后,全国铁路在广告推广上又有新动作。2016年全国铁路客票票面广告项目全面启动公开招商,共涉及17个铁路局。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车票正面只发布文字类广告,如果招商全部成功,今年预计发售的“广告火车票”将达22亿张。(1月10日《北京青年报》)

  火车票开启票面全新广告空间,这动作“来得那么快,来得那么‘狂野’”!11月24日,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发布公告,就南宁、昆明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发售的铁路客票票面广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12月8日,中铁总再次放出14家铁路局票面广告资源进行招标。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中铁总毅然决然越过试点阶段,迅速铺开火车票广告招商工作,意义何在?笔者之见:火车票这“流动广告”的玄机和魅力,或该从反响热烈的市场给予全新的审视。

  众所周知,广告业有着无孔不入的渗透性,而作为每年能产生数十亿人次流动量的铁路客运来说,不啻为一个具有巨大潜力和宽广空间的广告合作伙伴。火车票广告的优势就显而易见:受众规模庞大,大到今年预计发售的“广告火车票”将达22亿张,各路局分别可达几千万张至几亿张;传播范围广泛,广到可随火车遍及各地;到达效率高,高到每位购票乘客都对广告“唾手可得”。非但如此,和电视广告、报刊或网络比,火车票广告可谓:“不管你爱不爱,也不管你忙不忙,只要购票就能知道”。想想:还有比这样的广告更强悍、更全面、更有性价比的吗?

  诚然,火车票做广告能为铁总带来一定效益,但这不该是我们质疑此举的理由。首先,在不影响火车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正如著名维权律师邱宝昌所表示“只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法律上并没有禁止”,那么铁总应该有在票面的“方寸”间做做“小文章”的自由。其次,正如业内人士所说:“利用机票、车票、门票等票证开展广告业务,是业内通行做法”。因此,对火车票扩展广告空间我们也不应苛求。再者,质疑铁总利用票面广告谋求利润者或可换位思考:难道铁总要放着市场需求不去满足,眼睁睁放着现有资源不去利用,才是正确的吗?

  很显然,对于多元的市场来说,火车票广告值得我们欣喜期待。这一点上,我们可以重温铁路近年来的列车“冠名权”开放,普速列车的车厢外皮贴广告,车内的头枕片、液晶屏发布广告等,这一系列举措中,“铁路”广告为有此需求的客户们提供了广告商机,并为他们带来了一定的利润。而铁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去扩展广告空间,不也是“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另一种诠释吗?

  不可否认,火车票上做广告,是铁总顺应时代发展步伐的改革之举。“另辟蹊径”未尝不可,但要做好这广告“文章”,还需把好一定的度。铁总或可从做好火车票广告招商、把关好广告内容和经营好火车票广告入手,让招商者收获可期的广告效果,并让旅客得到真实可靠的有益信息,从而使广告收效“一举两得”,并能让铁路的企业形象和广告效果“相得益彰”。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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