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打马赛克”事件暴露编辑业务短板

光天化日之下抢劫安徽太和女孩的三名嫌犯再次引发关注——他们的头部分别写着“马赛克”三个字,该微博来自用户@中警安徽,认证信息显示该用户为中国警察网安徽站官方微博。7日,该网站微博编辑潘先生回应称,自己对人贩是发自内心的厌恶,且法无明文规定必须打马赛克。(1月8日《现代金报》)
“打马赛克”事件发生后,有人叫好,也有人认为编辑行为欠妥,讨论在持续升级,而编辑回应称就是故意的,与当事编辑这种爆棚的自信不同,笔者有一种深深地担忧,明明是在刀尖上跳舞,奈何还如此理直气壮?
讳疾忌医的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有些事情不能单看表面,要深入思考才能看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作为一个公安机关官方微博的编辑,不仅要具备媒体从业者所要求的基本素养,还应懂得法律常识。编辑将个人的好恶与工作混淆,搅动舆论,实在是任性而为。事情发生后,不但不做反省,还颇感自豪,实在是令人痛心。
韩愈《师说》里说术业有专攻,作为一名编辑,即是内容的生产者,也是内容的把关者,内容一经发出,就收不回来,掺杂个人好恶,即便是带着善意,也容易发酵走偏,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譬如律师,职责就是为当事人辩护,即便犯罪嫌疑人是杀人犯,代理律师也要极力为其辩护,这就是专业素养,职业精神。同样的道理,编辑在内容生产中,也不能将个人的好恶情绪肆意传播,如果人人如此,整个媒介生态必然会遭到毁灭性破坏。
编辑是无冕之王,信息处理和发布,瞬间即完成,因此,职责在身,更需谨慎而为。知法懂法的人都知道,犯罪嫌疑人在未经司法程序定罪之前,其隐私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这不仅是对人身权利的尊重,更是疑罪从无的前提。编辑不是法官,越界而为,不是维权而是侵权,高调宣称故意为之,实则将自己的不足暴露无遗。
此外,在当前的媒介生态下,编辑个人好恶理解的正能量与大众要求媒体传播的正能量,是截然不同的概念。编辑个人理解的正能量,往往偏于一隅,没有大局意识。而所在媒体提倡传播正能量,往往是从整个社会长远发展考量,这是个人与所在媒体的最大差别。这就要求编辑要约束个人的行为,在内容生产中,要多请教,不能想到一出是一出。任性最终损害的不仅仅编辑自身,还有所在媒体的公信力,甚至整个社会的不安。
《左传》中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一个人犯了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仅没意识到这是个错误,还自我满足。编辑是把关人,更是建设者,在日常工作中,容不得半点懈怠,更不可随性而为。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才能避免“病从腠理”演变成“病入骨髓”。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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